【方案计划】全椒县文明菜市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来源:县发改委 阅读: 发布时间:2023-05-15 09:59 字体【  

一、年度目标任务

2023年,完成6个不达标菜市场(城区2个:汉一农贸市场、城东农贸市场,乡镇4个:二郎口镇农贸市场、石沛农贸市场、马厂农贸市场、西王镇管坝菜市场)整治和改造提升;除今年改造提升菜市外的所有其他菜市场均需加强常态化管理,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推进举措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市监、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协作,激发各镇及市场主体责任。对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制定2023年改造任务清单及时间表,将年度任务分解到月,配合月通报确保序时完成年度任务。

(二)坚持科学调度。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推进问效机制,县商务局将不定期至各菜市进行检查督导,对周边群众进行随机测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宣传板、手机短信、横幅、报纸、网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文明菜市暖民心行动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在工作过程中,注重撰写相关宣传报道,同时可提供相关线索至商务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四)动态组织验收。菜市在改造过程中,注重留存相关材料票据等,形成信息台账。完成整治提升后,原则上在20天内组织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级验收。

三、支持政策

(一)争取省级奖补。及时申请省级文明菜市行动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重点支持2个城区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按时完成并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30万元(新建菜市最高可达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二)落实县级配套。对按时完成改造提升并达到标准的乡镇菜市,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30万元(新建菜市最高可达50万元)的标准由县财政给予奖补。

(二)加大要素保障。各镇要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乡村振兴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结合本地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按照“谁主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菜市日常监督。

附件:1.全椒县文明菜市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2.《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

附件1

全椒县文明菜市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完善通风设施。指导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完善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引导文明经营,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政府牵头,县商务局、县市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健全排水系统。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做到渠道通畅;规范垃圾处理,配置垃圾储运设施,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

各镇政府牵头,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清洗消杀,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吹干等设备;加强厕所保洁,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

各镇政府牵头,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规范停车管理,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加强巡逻管控,禁止乱停乱放。

各镇政府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各镇政府牵头,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

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

为针对性有效解决菜市“臭烘烘、湿漉漉、黑乎乎、乱糟糟”等突出问题,制定本指引。

一、加强排风控源

1. 菜市要按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和通风量,实现经营场所空气流通顺畅。

2. 城区菜市、乡镇室内菜市宜保持窗户通风,保证空气顺畅对流。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3. 按标准建设菜市公共卫生间,大门不宜面向交易区开设,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有条件的菜市可以设置1-2个无障碍厕位。

4. 对卫生间应加强保洁力度,勤刷、勤冲、勤洗、勤用空气清新剂、盘香、卫生球等去异味措施。

5. 菜市应配置统一的分类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收集点;每个经营户应配备垃圾桶(箱)。蔬菜、水果等经营区使用带盖垃圾桶,肉类、鱼类、海鲜等经营区使用密闭垃圾桶并配置专用垃圾袋,及时清理,保持垃圾桶清洁。

6. 肉类下水加装油水分离器,水产海鲜类下水加装防鱼鳞设施。

二、实行分区管理

1. 城区菜市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购物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2. 有条件的乡镇室内菜市内部排污管道(沟)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雨水管道共用。

3. 排污管道(沟)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

4. 菜市柜台外地面应根据经营特性需要设置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一定宽度和深度的排水槽,并设地漏。

5. 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保持干燥,不堆积垃圾。市场内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冲洗装置,合理配备一定数量吹干机,常态化处理地面积水。

6. 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7. 菜市内水分较大的海鲜、水产等产品应单独成区,集中设置,且与熟食、粮油、干调等对空气敏感度较高的商品明显隔开。

8. 海鲜水产区域应配备上下水设施,宜采用或改造使用地面镂空装置,确保宰杀处理产生的污水往下流而不往外流。

三、加强清洗亮化

1. 保持菜市外立面和内墙清洁干净,杜绝破损现象。

2. 菜市内地面应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宜采用地砖铺设。

3. 菜市地面每天退市后及时冲洗干净。肉类、水产、海鲜类下水道每周至少打捞1遍,保持畅通。

4. 菜市其他下水道、盖板、防鼠网及窨井口每月至少疏通1遍,保持畅通。

5. 对菜市内鲜肉、活禽、鲜鱼等摊位、用具及排水沟每天清洗1遍,每周清洗、消杀至少1遍,保持无污渍、无异味。

6. 根据建筑面积和高度安装充足的灯具,保障场内照明舒适感。

四、推进规范管理

1. 推行划行归市,根据市场功能,可按蔬果、肉类、水产品、干货、副食品、熟食卤品等交易区,面食、净菜等加工区、农户自产自销区、辅助生产区、公共服务区等设置。

2. 设活禽交易的市场应集中划区,活禽类经营户应一律在全封闭式宰杀隔离销售区经营,并与其他交易区物理隔离,配套有独立的通风、冲洗等设施;不设活禽交易的市场,实行禽类“白条”上市,禽类产品经营户应提供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冷藏设施。设置熟食卤味隔离柜罩,配置防腐、防蝇、防尘用具,实行干湿分离、生熟分放。

3. 城区菜市应设置服务台、公平秤、广播、顾客休息专座,设立公共电子显示屏、公示宣传栏、导购栏等服务设施;设置检测室,配备相应设备;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监控室,设置24小时电子监控设施;乡镇菜市参照执行。

4. 保障通道和出入口畅通。严禁在市场出入口堆放杂物、占道经营、乱摆乱卖。

5. 规范设置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合理设置市场周边各类停车泊位,禁止各类车辆在市场内外乱停乱放,加强路面管控,维护市场周边交通秩序,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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