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2021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分析报告

来源:全椒县司法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2-01-20 16:31 字体【  

2021年,我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化解行政纷争和社会矛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基本情况

1.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情况。2021年,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4件,比2020年增加32件,增长267%;其中受理30件,不予受理14件。从复议申请人类别看,申请人为公民有24件,占比80%,申请人为法人有5件,占比16.67%,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1件,占比3.33%;从复议被申请人的构成看,县政府部门作被申请人的有29件,占比96.67%,乡镇人民政府作被申请人的有1件,占比3.33%,其中,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争议占比较大,有22件,其次是人社局2件、公安局2件、林业局1件、交通局1件、住建局1件、十字镇1件;从复议涉及事项来看,涉及投诉举报的有17件,数量最多,其次是行政处罚的有7件,信息公开的有2件,行政许可的有1件,其他的有3件。

2.行政复议申请办理情况。2021年,县政府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1件,审结率为70%。在审结的案件中,复议维持行政机关决定的10件,占比33.33%;申请人撤回申请,复议终止的8件,占比26.67%;复议确认违法的1件,占比3.33%;复议责令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1件,占比3.33%,复议驳回申请人申请的1件,占比3.33%,行政复议纠错率为6.67%

(二)行政应诉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以县政府作为被告或者上诉人、被上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3件(含经复议后行政应诉案件7件),其中一审7件,二审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3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已审结6件,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3件,判决行政赔偿1件,撤诉2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已审结6件,其中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5件,裁定发回重审1件。从应诉案件的类型来看,数量最多的分别是行政处理、行政赔偿、行政征收和行政登记案件,分别7件、2件、2件、2件,占比分别为53.84%15.38%15.38%15.38%;从案件涉及的领域来看,涉及房屋土地的是9件,占比69.23%,涉及职工工资的4件,占比30.77%;从案件的审判结果来看,败诉类判决为(裁定行政赔偿)1件,败诉率为7.7%

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主要特点分析

(一)行政复议案件主要特点分析

1.主要特点。一是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领域和事项相对集中。从行政复议的领域来看,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主要涉及市场监管、人社、公安等行政管理领域。从复议事项上来看,主要涉及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和信息公开。二是以调解和解方式审结的案件比重增加。我县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审结案件,注重深入完善行政复议协调化解机制,在案件立案审查及审理过程中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行政复议终止审结的案件达8件,占总结案数的26.67%

2.案件分析。一是行政复议案件领域集中的原因在于,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政相对人维权意识不断加强,市场监管、人社、公安等县级部门服务群众,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权利较多,较易产生行政争议;另一方面职业打假人大量涌现,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投诉、举报的处理易引发行政复议。二是部分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此类情形在投诉举报答复和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较多。主要因为部分行政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身法定职责,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举报不予理会或敷衍了事,未作实质性答复。

(二)行政应诉案件主要特点分析

1.主要特点。一是行政应诉案件所涉领域及事项相对集中。从涉及领域来看,涉及房屋征收(拆迁)这一类案件数量最多,占比达69.23%二是案件总量有所提升。

2.案件分析。一是部分群众未能合理行使诉讼权利,存在滥诉现象,集中体现在征地拆迁领域,部分当事人对拆迁补偿的政策不满,为了获取更多利益而提起多个行政诉讼;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程序观念薄弱,导致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因依据的事实不清,或因程序违法而被诉至法院。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主要问题

1、程序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因程序缺失或不当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或诉讼的问题比较突出,集中体现在复议案件中,许多是因为执法程序不符合规定,尤其在征收拆迁、行政强制、行政处罚领域中表现尤为突出。

2、答复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对复议答复工作未给予足够重视,少数单位在向复议机关提交答复书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时,工作态度不够端正,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充分,复议答复书拟写质量不够高,答复内容焦点不够突出,证据材料提交不够充分。

3、应诉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部分涉案部门对应诉工作缺少担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时有发生。

(二)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发挥复议、诉讼规范执法行为作用。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约谈、督查等方式,对部分单位的行政执法提出整改建议,重点对市监、发改、资规等部门职业打假类、征收类案件进行规范。

2、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水平。紧密结合上级司法部门要求,以集中、分散等多种形式,发动、组织、指导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总结现有复议、应诉典型案例,培训中进行分析讲解,以案说法,更直观地提高执法人员认识,规范执法办案程序。

3、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认真履行负责人出庭的相关义务,切实提高各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应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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