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来源:全椒县司法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2-01-14 16:16 字体【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全复字20221

申请人:XX,男,19XX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4232419XXXX,户籍地:安徽省全椒县XXXXXX室。

被申请人:全椒县二郎口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冯玉林,镇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11217日作出的《依法履职情况答复书》(二政202193),于202217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综合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内容及被申请人作出的《依法履职情况答复书》内容,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依法履职情况答复书》是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信访事项的答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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