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 告
(2022)皖1124民初2753号
刘永友、张湖:
本院受理全椒盛华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且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15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城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全椒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