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来源:全椒县法院 阅读: 发布时间:2022-11-14 17:35 字体【  

  

 

                                         (2022)皖11246号之一

 

20221010日,因全椒立松建筑材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案件受理条件,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皖11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全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全椒立松建筑材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裁定本案由本院审理。20221011日,本院作出(2022)皖11246号《决定书》,指定安徽儒林律师事务所担任全椒立松建筑材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本院查明:管理人对在债权申报期限内收到的债权申报材料登记造册,并依法审查认定申报的债权。管理人经审查认定的债权共22笔合计1874303元,审查认定的债权性质均为普通债权。管理人编制了《全椒立松建筑材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另,管理人经初步调查,暂未发现全椒立松建筑材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并已经依法予以公示。

20221114日,全椒立松建筑材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在本院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管理人提交的《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对管理人提交的《全椒立松建筑材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表》记载的债权均无异议,核查通过。

20221114日,管理人申请本院对全椒立松建筑材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裁定确认。同日,本院依法作出(2022)皖112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全椒立松建筑材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表》记载的债权。

本院另查明,2020610日,本院作出(2019)皖112490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在执行中,本院依法评估、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全椒立松建筑材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抵押的房地产及其附属物,均已流拍。申请执行人安徽全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302.8367万元流拍价接受抵押的房地产及其附属物抵偿部分债务。经网络和传统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故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经管理人调查,全椒立松建筑材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财产。

本院认为:因全椒立松建筑材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原因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1114日裁定宣告全椒立松建筑材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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