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 告
吴敏:
本院受理原告高朝峰与被告吴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以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公告单位: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椒陵大道S206路北侧
承办法官:张文全
联系电话:0550-5219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