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 告
张雪付:
本院受理原告朱有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24民初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年3月28日
公告单位: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高朝银 联系电话:0550-5219841
地址: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椒陵大道S206路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