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王生荣:
本院受理原告童有金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24民初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全椒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