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财政局在人事变动后,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信息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监督县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了具体承办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承办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县财政局局长章宗敏、副局长怀长乐多次在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指示要积极落实9·30县长批示及《提站位 强能力 谋实策奋力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县7·10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传达提纲)》、《全县10·10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暨能力提升培训会议精神传达提纲》两次会议精神,要求县财政局要在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上下大功夫,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主动发布信息379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259条,比上年有较大增长。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根据《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省、市有关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2019年县财政局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主要是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计划、财政资金、权力运行、重点工作及重点领域信息等类别。
3.本单位工作联络员制度落实情况。
县财政局积极贯彻《全椒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工作联络员职责的通知》精神,按照职责明确分工,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积极抓好日常工作,并及时响应政府办及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
(1)拟订了《全椒县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
(2)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督查。县财政局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具体承办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任务,不断增强督查力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联络员在抓好本身承担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同时,针对涉及各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和任务也认真收集整理,并按报审程序审定后及时由信息员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建章立制。拟订了“全椒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全椒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全椒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两员合一”制度、全椒县财政局‘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制度、全椒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全椒县财政局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全椒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全椒县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财政局】、全椒县政务监督员制度【财政局】、全椒县政府开放日制度【财政局】”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工作方案,以上制度已发布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公开制度”栏目。(http://www.quanjiao.gov.cn/public/column/32372361?type=4&action=list)
(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培训。召开单位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协调推进单位的政务工作工作:
一是讲解文件。讲解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全政办【2019】53号)。(http://www.quanjiao.gov.cn/11410087/32945850.html)
二是讲解制度。讲解“两员合一”制度,“责任清单”制度,“工作联络员”制度,“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制度。
三是加强本单位业务人员指导。
(1)确定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流程,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总责;负责编辑的具体业务人员负责一级审查;公开事项分管负责人负责二级审查;业务人员将编辑的公开的纸质材料交由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联络员检查无误后在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下领导下进行补充审查。
(2)针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栏目的“政府级别”、“部门级别”栏目发布要求作了说明,要求做到“五公开”要求,并对照省重点任务分工和考核办法逐栏分析发布内容要求,发布格式要求,更新时限要求。
4.本单位“两员合一”制度落实情况。
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县财政局建立了“全椒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两员合一”制度,以《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为框架,依据国家主管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对照本单位“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根据《全椒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责任清单管理及其相关操作细则的通知》(全政务办〔2019〕1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在此基础上将公开事项分解到班子成员,细化到各内设机构,责任落实到人,建立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责任清单》。
根据责任清单,2019年,县财政局发布重点领域县政府财政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预决算、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部门项目、政府债务、“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资金、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政策及分配结果、采购政策和财政承担的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承担的政府工作任务分解及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重点领域信息259条。根据县政务公开“两员合一”的要求,县财政局将以上重点领域公开责任分别分解到预算股、债务股、农业农村股、民生办、采购办等股室,各重点领域分别对照《全椒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级别)目录规范责任清单(2019年版)》,按照要求发布政府信息。2019年,县财政局在重点领域共发布信息259条,比2018年有较大增长,在发布质量上有了很大提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支分析,县财政局在2019年的财政收支分析中增加了趋势分析图和部分热点反映;在政府债务项目上明确发布了债务限额及余额、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偿债率、经济财政状况等公众所关心的要点;2019年新增加“部门项目”栏目,县财政局及时发布了单位部门项目情况以及绩效考评报告;在扶贫资金发布上加强了按批次发布,使扶贫资金分配收回情况一目了然;民生工程方面,县财政局按上级要求开发了全椒县民生工程网(http://www.quanjiao.gov.cn/ms/index.html),在政务公开网站做了专题链接跳转;在规范性文件发布上落实意见征集、意见反馈、政策解读同步进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适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均予以满意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载体,财政微博为有效补充,从深度和广度上加强对财政改革和政策宣传的解释,全年共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务信息379条。信息发布涉及的方面包括:业务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行政权力及运行结果信息、财政资金信息、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民生工程等财政工作信息。
建立重要政务信息及热点问题发布机制,全年参与新闻发布会4场,向社会公开财政工作及民生工程主要做法及亮点,接受社会公众咨询,并及时给予解决和答复。此外,将电子屏幕、公告公示栏、电话咨询等方式作为必要补充,方便群众办事,强化内部监督。
继续推进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中涉及财政工作的信息公开。根据县政府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县财政局重点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民生工程、精准扶贫、政府采购政策等信息。
制定《全椒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定》,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公文类信息公开动态拓展和再审工作,按要求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属性的公文信息进行公开属性再审查,推动公文类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
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更新和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公开制度,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财政局2019年工作要点,制定《全椒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科室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或督促整改。对于县政务公开办下发的要求落实整改事项,我局主要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开展整改。深入研判分析,局主要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局党组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安排汇报,不定期研究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总结政务公开工作成绩和不足,谋划下一阶段工作要点,进一步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县财政局积极落实《全椒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版)〉宣贯工作安排》(全政务办〔2019〕8号)文件精神,针对性举办了全体工作人员培训班,组织学习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条例》及各项规定,关心支持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县财政局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第一载体的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公开的形式。积极加强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1.在县政府门口悬挂横幅,扩大政策知晓面,引导民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版)。
2.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版)全文,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旧对比表以及图解、部门解读、专家解读等,帮助公众多方位、多角度地理解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在财政局政务公开专栏张贴政务公开宣传微信二维码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4.在单位组织职工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版)宣传解读手册。
(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亮点、特色及审查机制建立落实情况。
县财政局2019年制定并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总责;负责编辑的具体业务人员负责一级审查;公开事项分管负责人负责二级审查;业务人员将编辑的公开的纸质材料交由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联络员检查无误后在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下领导下进行补充审查。县财政局在2019年中加强了对涉及侵害相关群众隐私保护等的公开审查,经审查县财政局2019年无涉及侵害相关群众隐私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3 |
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1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
|
|
|
|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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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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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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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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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县政府办及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分工上有了进一步的明确,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新较快,内容变动较多,需要组织加强学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对照版)的学习,熟悉新时期政务公开发布的要求、细则。二是分工仍存在不合理情况,导致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仍有待加强。
2020年,县财政局将按照县政府办的统一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重点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对照版)的学习,熟悉新时期政务公开发布的要求、细则。
二是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在2019年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再进行细化,实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
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把信息质量作为首要要素,在抓好信息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拓宽信息数量。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电视、电台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大对财政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为我县财政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考核、评议、报告和经费保障等措施,确保局信息公开工作长期顺利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