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全椒县 阅读: 发布时间:2020-01-23 08:3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现将全椒县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以来,全椒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在全椒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政府信息1200余条信息,其中政策法规70余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0余条,规划计划50余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10余条,机构领导30余条,机构设置20余条,财政资金20余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20余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0余条,行政权力清单430余条,行政执法公示100余条,政策解读40余条,回应关切30余条,监督保障110余条。配合政府办、政府公开办发布、整改共计60条,其中经过第三方评测显示我局8月份需整改2处,11月份无需修改,12月份9处均按要求完成。每次新闻发布会参加人员都有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主任、相关业务和学习人员。所有信息均严格按照《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责任清单》表格中“内容要求”所描述的公开要素进行公开,公开质量均符合要求;二是根据信息公开网更新监测预警,查看工作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整改和反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全椒县司法局暂无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编制完善相关栏目调整和数据迁移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同时,加强后台账号管理,建立完善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归档工作,以备查阅。

(四)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逐步优化;优化政府网站检索功能,方便群众通过搜索标题关键词、时间范围等多种信息跨平台检索,实现快、精、准查询。

(五)监督保障。一是开展信息公开专项行动,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题行动,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学习交流;二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体现“三突出(突出主线、突出重点、突出基础)”和“五强化(强化思想认识提站位,强化组织建设强保障,强化制度建设压责任,强化清单建设提标准,强化业务手册编制强能力)”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填表说明:这一项主要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内容,包括(一)(五)(六)(八)(九)共五项。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情况,在“总体情况”部分综合体现。要突出重点,注重用数据反映情况,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进行报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反映本机关制发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重要工作开展情况,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

“对外公开总数量”是目前县信息公开平台上对应目录中的文件总数(政府办的年报里应包含政府文件、政府办文件);“处理决定数量”指依据《权责清单》明确的十项行政权力,本单位2019年度作出处理决定的数量。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填表说明: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申请人的类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此项内容重在数据准确、要素齐备,全面客观反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使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公开透明进程。需要说明的是,行政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中,设置了“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高度关注这一项目的数据,对“其他处理”数量偏高的行政机关,要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逻辑上来说,依申请公开中第一、二项之和相加应等于第三、四项相加之和。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表说明: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结果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诉讼处理结果需进一步区分两类情形,分别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全面、不规范;二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形式虽有创新,但互动还是较为单一。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积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加强人员配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创新工作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完善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方式,加强网络问政,通过发布政府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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