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金融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务公开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以来我单位按照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对外公开了相关部门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和机构领导、财政资金、金融扶贫、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政策解读、监督保障等政务信息。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动公开各种信息75条,其中部门文件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规划计划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机构设置和机构领导4条、财政资金12条、金融扶贫6条、四送一服双千工程2条、政策解读5条、监督保障7条。全面公开了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执行和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领导分工、简历、办公联系方式、照片、领导活动相关信息;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本年度预算安排、报表及说明,预算调整的批复等信息;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季度“三公”经费情况;政务公开系列制度等信息。通过主动公开,宣传了我单位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单位的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政务公开编辑账户和发布账户分开负责,其中发布账号不仅要发布信息,更要承担对信息的把关审查,尤其是对涉及政治方面专有名词表述、涉及侵害相关群众隐私保护等方面,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经自查,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未曾出现此类错误。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接受县政务公开办的检查考核,积极整改第三方测评的反馈问题,对于未开设栏目的问题,及时联系政务公开办公室新增目录后发布信息,对于内容公开不全面的问题,及时补充完善,做到应公开的信息都公开。
(四)平台建设。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调整工作,根据政务公开新的工作要求新增、合并目录,并对原有目录进行适当删减,迁移原有数据,我单位联络员认真按照要求,在政务公开办的组织下集中办公升级目录,调整编制了县金融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级别和部门级别的目录规范责任清单,涉及到我单位工作内容的目录均保留,更全面地公开了我单位政务信息。政务信息的发布标题包括单位名称、具体时间和具体信息内容,保证公众在浏览标题时便能对政务信息有大致的了解,更方便查询和搜索想了解的政务信息内容。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我单位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我单位组织全体职工召开了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内容会议,一方面传达了会议精神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抓手,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举措,深入推进政府科学治理、全面提升发展品质的必由之路,有利于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另一方面学习并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并从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提升政务公开成效几方面,就条例的宣传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时,在单位公告栏张贴《新条例宣传解读手册》微信二维码,让更多来办事的企业、群众通过扫码及时了解政务公开新条例。同时在政务公开网宣传《新条例》全文、修订亮点,方便群众直观了解条例修订前后变化。
(六)监督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快速、高效、持续、规范开展,我单位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了职责和分工,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3次组织单位全体职工集中学习新《条例》、传达9·30县政府领导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批示以及县政务公开办的相关文件,提升单位全体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单位政府信息编辑账号由业务人员掌握,政府信息发布账号由工作联络员掌握,实现了具体业务人员与政务公开人员“两员合一”,并由单位联络员培训相关业务经办人在政务公开平台编辑有关政务信息,针对发布不及时的情况予以提醒。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并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并从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提升政务公开成效几方面,就条例的宣传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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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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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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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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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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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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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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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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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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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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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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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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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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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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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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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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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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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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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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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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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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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我单位自2019年9月才有单独的部门栏目,总体上政务信息内容不够丰富。2020年计划是及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在网站上,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对于上级政策等栏目要定期关注省、市以及其他县市区的网站,借鉴学习优秀的公开信息内容及公开方式,提升我单位信息发布效果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全椒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