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行动】全椒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4日
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4号)要求,总结推广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促进政务公开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标准引领、需求导向、鼓励创新的原则,以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为抓手,着力挖掘全县在做好主动公开、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探索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全县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效果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秘〔2020〕8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推进。明确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工作部署,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条例贯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等工作。
(三)标准指引。全面公开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整、公开内容规范,符合各领域业务主管单位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基层各领域公开标准指引。
(四)解读回应。全面深入解读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的政策文件,提高解读质量及效果。加强政策咨询渠道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五)机制完善。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保证各项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六)平台建设。有条件的镇(街道)、县直单位要务实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做到功能完备、效果良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发挥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公开效果。
(七)直达村居。指导村(居)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实现县、镇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八)开拓创新。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促落实、促规范,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注重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年7月底前)。
围绕行动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等,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抓落实的工作任务、内容要求、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0月)。
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行动任务高标准完成,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县直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单位(名单见附件2)要主动对上沟通市直有关部门,对下加强指导,研究解决镇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动态调整后的各领域目录标准的贯彻落实,督促镇级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各领域主管单位每月对镇级各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并指导镇级进行整改,月初将镇级各领域问题清单报送至县政办政务公开室。县政办政务公开室以各领域主管单位月度检查情况为基础,跟踪督促指导整改较差的单位,并根据全县各领域工作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调度工作,推动全县各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强化举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实抓好各项工作。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筑牢工作基础、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质量。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领域主管单位要适时召开交流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县政务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
(四)做好监督保障。各领域主管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对镇级各领域公开情况工作指导。各镇要勇于担当,切实履行政务公开的法定职责。各领域主管单位和镇级对应领域公开情况纳入考核的范围。
附件1 :
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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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推进 |
组织领导 |
1.建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 |
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2年7月31日前 |
2.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
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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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亲自抓部署抓落实。 |
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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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 |
1.责任单位对已印发的《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开展“回头看”自查行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
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2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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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高质量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
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2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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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镇级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督促,及时通报问题并组织整改完善。 |
县政府办公室、县直各领域主管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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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月或季度公开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
县政府办公室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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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推进 |
队伍建设 |
1.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 |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 |
持续推进 |
2.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
县政府办公室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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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例贯彻 |
主动公开 |
1.主动公开目录全面、规范。 |
县政府办公室、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 |
持续推进 |
2.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质量较高。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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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准确处理主动公开工作与个人隐私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工作的关系。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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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申请公开。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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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 |
1.高质量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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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和集中展示工作。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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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指引 |
各基层领域公开情况 |
1.自然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振兴、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领域目录完整,公开内容符合各领域业务主管单位要求。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领域主管单位 |
2022年11月30日前 |
2.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基层各领域公开标准指引。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领域主管单位 |
自省厅基层领域目录发布后一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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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建设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优化设置栏目,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公开内容互联互通。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2年10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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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
1.深入解读政策,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2.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多种方式提高解读效果。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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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渠道建设 |
1.做好线上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2年8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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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2年8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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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读回应 |
回应关切 |
1.主动回应群众和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2.对于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其他舆情48小时内予以回应。 |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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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机制完善 |
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建设 |
1.定期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依托县级政策文件库实现文件集中规范公开。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2年10月31日前 |
2.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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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制度建设 |
1.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审签、部署工作机制。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2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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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回应关切制度。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2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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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建设 |
1.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2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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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2年7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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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有关制度。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2年7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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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议制度 |
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考核。 |
县政府办公室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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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平台建设 |
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
1.鼓励镇和村务特色化公开。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选择1—2个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镇打造镇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示范点,按照“一地一特色”的要求,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推动镇级政务和村务公开创新探索,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 |
2022年10月31日前 |
2.发挥县级政务公开专区的作用。 |
县政府办公室、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
2022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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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符合要求,功能完备;信息检索功能完善,可提供二次搜索功能且搜索结果准确。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2年10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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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等平台的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多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效果。 |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数据局、各镇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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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直达村居 |
编制村(居)公开事项目录 |
1.根据已编制完成的村务公开事项目录,做好目录内各事项公开工作。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 |
持续推进 |
2.县、镇级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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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直达村居 |
公开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相关内容 |
1.重点公开惠农政策、乡村振兴、村级财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 |
持续推进 |
2.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
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镇 |
2022年10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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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拓创新 |
工作创新 |
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创新,在通过政务公开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经验交流 |
向县政办政务公开室积极报送政务公开交流信息。 |
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附件2 :
县直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市监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农业农村局(涉农补贴、乡村振兴领域)、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财政局(财政预决算领域)、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重大建设项目建设领域)、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民政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教体局(义务教育领域)、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人社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征地补偿领域)、住建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市政服务、保障性住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文化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卫健委(医疗卫生领域)、应急局(安全生产、救灾领域)、执法局(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建设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