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在征求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局、县税务局、县残联、县妇联、襄河镇、古河镇、十字镇、石沛镇、马厂镇、西王镇、大墅镇、六镇镇、二郎口镇、武岗镇等28个部门和乡镇政府意见过程中,除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马厂镇外均无意见。县财政局提出修订意见1条,建议将单位职责修订为“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建立以县为主,中央、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教师培训经费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并纳入预算;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补助标准;巩固完善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机制,与农村公办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统筹安排,根据教体局校舍维修改造年度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加强县域内相关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根据教体局提供的相关依据,资金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并联合教体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资金实施全过程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修订意见1条,建议将单位职责修订为“负责对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县税务局提出修订意见1条,建议将单位职责修订为“负责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以上3条意见均予以采纳。
全椒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教督〔2018〕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政府保障、提高教育质量、提升社会认可度”为重点,着力缩小校际间、城乡间和区域间差距,聚焦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幅提升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努力践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的基础上,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县域义务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新一轮中小学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益完善,校际、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办学资源和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政府统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学校自主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义务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年度目标
1.2020年:2019年底前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摸清各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现状,为政府提供统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决策依据。
2.加快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2020年:完成第四中学教学楼1700平方米,投资255万元,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1200平方米,投资240万元,并投入使用。
2021年:拟建古河小学教学楼3800平方米,投资600万元;
拟建城南中学建设用地65亩,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36个教学班,1800个学位,投资1.6亿元。
2022年:拟建城西小学,建设用地43亩,投资8000万元,提供1300学位。
2023年:全县所有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达标。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2020-2022年每年拟评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100名;每年公开招聘中小学音体美专任教师;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提升学历,并给予学费补助。
(2)2020年—2023年通过云培训行动、协同创新行动、名师伴飞行动、校本筑基行动、网络研修行动等,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帮扶指导、专题研究、展示交流等形式,助力乡村学校内涵发展。完成5年360总学时的培训,按年度落实培训任务。
4.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智慧学校建设
到2023年,全县所有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达标;实现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与建设
1.优化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二孩”政策、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及中小学办学标准,健全全县义务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未征得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规划。
2.配足标准化学校。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依法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对于老城区配建学校不足以及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居住区,要通过优化规划、新建、改扩建学校等措施保障标准的办学空间,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一律按照办学标准设计建设。现有学校要逐一建立台账,确保校校达标。
3.消除大班额及大校额。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严格控制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确保大班额及超大班额零增量。2020年底,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1年,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2年,全县小学、初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500人。
(二)统筹发展素质教育
4.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学校管理各个环节。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把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小学重点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初中重点进行规则意识、法制观念、公民意识教育。
5.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在规范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开设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切实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6.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切实落实“减负提质”措施,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问题,探索实行弹性离校。大力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家长责任,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7.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推进学生评价方式改革及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改革,建立以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课业负担状况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评价机制。建立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等方面的评估指标均要达到国家标准。
8.推进体育、艺术教育及劳动教育。加快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改革创新。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到2022年,学校体育、艺术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95%。组织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统筹推进县域内资源共享
9.共建共享课程教学资源。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和服务水平,搭建高标准、数字化、全覆盖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重点推进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等共享课堂建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全县网络共享。
(四)统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0.加强师德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首要内容。实施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
11.优先补足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依法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拓宽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补充渠道,加大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的招聘力度,切实降低教师“教非所学”率。继续实行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核定和管理向乡村学校、小规模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倾斜。
1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职称向乡村学校倾斜。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逐步实现区域内同学段学校生师比、岗位结构、骨干教师比例大体均衡。探索区域内紧缺学科教师走校制。
13.提高教师业务能力。继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所有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培训经费。推动校长专业化建设。重点提升农村校长教师队伍素质,优先安排农村校长教师参加国家及省市级培训。鼓励专任教师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
14.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及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五)统筹提高义务教育治理能力
15.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有效解决择校问题。基本消除大班额、大校额现象。坚持省示范普通高中计划生分配到农村薄弱学校比例达到80%的招生政策。坚决制止中小学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学校变相选择学生的行为。
16.强化学校治理。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重点提高农村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小规模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应急逃生技能,依法处置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监控机制、劝返机制及帮扶机制。
(六)统筹推进特殊群体关爱保护
17.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健全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机制,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在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做到应收尽收。
18.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学校要为留守儿童建立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确保留守儿童不辍学。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发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19.办好特殊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体系。着力办好全椒县特殊教育学校。落实特教教师津贴。完善特教投入机制,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稳妥有序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确保到2023年全县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优质均衡摸底阶段。(2019年底)
开展优质均衡自查摸底。根据优质均衡实施办法,组织各学校进行自查,摸清家底,制定缺口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县教育体育局审定自查结果。
(二)实施阶段。(2020年—2022年)
营造宣传氛围。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有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标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知晓、全员参与、全力促进的良好态势。
制定方案(2020年3月—12月)。各学校要根据优质均衡评估内容与标准,针对自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与县教体局相关股室共同研究制定可行的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完成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落实创建任务(2020年1月—2022年12月)。县教体局要按照实施计划,分年度完成各项任务。各学校要围绕优质均衡中的政策统筹、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学校规范管理、教师队伍配置、素质教育、差异程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梳理,扎实整改,确保达到评估验收的标准。
完善档案资料(2020年3月—2022年12月)。县教体局各股室、各学校要根据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计划、方案、总结、表册等资料,达到目录清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
(三)督导攻坚阶段。(2021年3月—2022年12月)
县教体局督导组按照优质均衡要求逐校、逐项进行评估验收,对查出的问题通过现场督办、追踪督办等方式限期整改,确保达标。
(四)评估准备阶段。(2022年6月—12月)
各学校办好宣传展板。各学校制作关于优质均衡发展的宣传手册和相关主题片。
县教体局做好优质均衡成果展。制作优质均衡发展成果专题片。
加强成果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学生、社会人士进行面对面的宣传,积极征求意见建议,增强广大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教育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汇聚起强大的民意共识。
(五)申报验收阶段。(2021年9月—2022年9月)
完成县级自评。(2021年9月前)
将自评结果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并通过市级复核。(2021年12月前)
通过省级评估。(2022年3月前)
通过国家认定。(2023年9月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全椒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担任,相关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居)和相关部门也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居)和相关部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县政府把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工作纳入各镇(居)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对取得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加大投入,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经费投入。各镇(居)要加大对教育投入,切实落实学校建设用地指标,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三)广泛宣传,强化舆论保障。县政府将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向社会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宣传各相关部门在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引导家长理性评价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督导,强化激励保障。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作用,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核心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监测,根据督导建议,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切实缩小城乡及校际差距,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大幅提升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确保2023年顺利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附件: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附件: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全椒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光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叶晓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陈劲松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彭守江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 李 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万庆丰 县委编办主任
郑祥华 县发改委主任
胡 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金力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陈庆祥 县审计局局长
黄 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沙 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章宗敏 县财政局局长
胡玉屏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张胜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 彪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静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黎向东 国家税务总局全椒县税务局局长
程 耕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杨达琼 县妇联副主席
张 勇 襄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国前 古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时 政 十字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候选人
史平忠 石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管兴和 武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任 权 六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冯玉林 二郎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祁 龙 大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穆 翔 马厂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童 进 西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曹长江 县教体局教育总督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彭守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长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因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需要调整人员时,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下文。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按照“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举措得力,效果明显”的要求,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县政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督问责机制。负责召集专题会议,听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汇报。定期组织对县直相关部门和镇政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政府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育部门、学校的唯一依据,并负责协调、接待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工作组。
县公安局:负责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及时打击和处理危害师生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协助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体局等部门,打击取缔校园附近200米以内营业性网吧、歌舞厅和向学生出售不健康书刊的书店;负责指导教体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校车管理、安保培训等工作。
县发改委: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监管,负责查处义务教育乱收费行为。积极做好教育项目储备,审批立项和建设资金争取工作;提供区域内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负责完善教育发展规划档案和学校收费标准审核档案;提供学校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报告等方面的详细资料。
县教体局: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研究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计划和实施路线图。做好布局调整,合理配置资源。做好“优质均衡”工作中涉及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实施“五育并举”、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健全完善“优质均衡”档案。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完善政策、统筹资源、落实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科学指导和日常监管。
县委编办:按省核定编制足额配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认真执行定岗定责制度,积极做好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提供全县教师编制方面的文件和相关档案资料。新招聘教师优先补充到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保证教育教学需要。
县人社局: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职级晋升政策。教师职务评聘和教师待遇等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城乡学校教职工各项社保政策按同一标准落实到位。
县财政局: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建立以县为主,中央、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教师培训经费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并纳入预算;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补助标准;巩固完善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机制,与农村公办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统筹安排,根据教体局校舍维修改造年度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加强县域内相关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根据教体局提供的相关依据,资金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并联合教体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资金实施全过程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学校消防宣传、消防演练、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新城区建设、老城区改造、中心村建设等,科学规划,合理布点,逐步解决县城“大校额”、“大班额”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对义务教育校舍进行质量鉴定,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加强对校舍安全督查、指导。对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管与落实,保证新建、改建校舍和维修项目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优先审批、办理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简化相关手续。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把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把中小学建设用地纳入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整体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做好义务教育建设用地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监督指导中小学卫生保健、卫生监督和疾病防控工作,核发学校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指导学校做好学生体检和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税务局:负责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
县融媒体中心:对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县文化和旅游局:对进入校园的出版物进行清理核查,净化中小学校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全县各中小学门前书店、文具店、地摊等市场,查处销售有害“口袋本”图书、卡通画册和游戏软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妇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参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指导家庭教育。
县残联:积极促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制定计划,完善措施,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规定比例。
县审计局: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基建项目实施审计。指导教育内部审计,对学校经费定期进行审计监督。督促财政部门依法增加教育投入,查处和纠正教育经费挪作他用行为。依法依规对教育领域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督导办: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督问责机制;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对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检查、指导的监督职能作用;深化县域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健全督学责任区制度,推进责任督学全面履行职责;收集整理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资料。
各镇政府:按照县政府规划,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指导村(居)和街道积极动员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督促辍学儿童少年及时返校,依法完成义务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多种手段迅速掀起宣传均衡教育热潮,大力营造迎评工作氛围。要特别重视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和居民的宣传,宣讲具体的做法与措施、效果与成就,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