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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家庭幸福,县民政局起草了《全椒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4月26日前在本网页留言栏留言反馈。 全椒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5日 全椒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培育良好 社会风尚,促进家庭幸福,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民务函〔2020〕131 号)、《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将合肥市长丰县等单位确认为安徽省第三批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批复》(皖民务函〔2024〕2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全椒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进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争取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婚事办理中高额彩礼、婚宴大操大办、人情随礼偏重、盲目攀比心理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采用集体婚礼、文化婚礼、民俗婚礼等庄重文明婚礼形式的比例显著提高,喜事新办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群众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 二、工作内容 推进婚俗改革要结合实际,守正创新,做到“四改、三化、两带头、一传承”,即:改大操大办观念、改高价彩礼、改高额婚宴花费、改高额人情随礼,婚姻登记规范化、颁证仪式庄重化、婚礼操办时尚化,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村带头,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家训。 (一)坚持问题导向,改“四大陋习”。 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农社发〔2022〕5号)为着力点,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农办、县民政局、县妇联配合,持续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改大操大办观念。从大操大办观念上改起、革起,把婚俗改革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作为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来开展。坚持不懈地把婚俗改革的意义、要求、制度和纪律,宣传到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在全民中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婚姻观、家庭观。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普遍参与,使人们在自觉参与中思想观念得到改变,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改革信心得到坚定。 2.改高价彩礼。遏制高价彩礼陋习,男女双方要在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条件的前提下,重感情、轻物质,友好协商,倡导简约定亲、“幸福源自奋斗”,反对超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办喜事。在彩礼金额上,提倡不要彩礼或少要彩礼。加强对婚介机构和“媒婆”管理,重点整治利用婚姻介绍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3.改高额婚宴花费。提倡文明简约婚宴花费,反对豪车豪宴,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在婚车使用上,提倡不租用豪华车,尽量减少婚车数量,迎亲车辆不超过6辆,提倡创意使用公交车、自行车等;在喜宴安排上,提倡简办,精简菜肴,不上高档烟酒,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提倡婚宴正餐一餐制,婚礼由村(居)红白理事会监督。承办宴席厨师须持证上岗;单方宴席原则上在15桌以内,双方合办原则上在30桌以内,一天办结。提倡低碳环保,倡导不燃放、少燃放鞭炮,在禁燃禁放区域不得燃放鞭炮礼花。各自然村、县城小区要成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要发挥服务、引导、监督作用,及时劝导制止高额婚宴花费。 4.改高额人情随礼。提倡“礼轻情重”,反对过高人情随礼。在人情随礼上,提倡随礼不超过200元,不允许回礼,提倡旅游结婚、集体婚礼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准违规随礼,本人不允许参加或变相随礼参加除亲属、同学、战友操办的婚事以外的其它事。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倡议书、明白纸,积极倡导简约减负,发挥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干部的作用,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引导群众破除人情攀比心理。 (二)规范婚姻登记流程,达“三化”标准。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为着力点,推进我县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 1.婚姻登记规范化。把婚姻登记作为婚俗改革的首要环节。县婚姻登记处要打造4A 级标准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有效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合理设置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区、颁证大厅、婚姻家庭辅导室、咨询室、调解室、照相室、档案室及候登大厅等,配套开展新型爱情观、婚姻观、家庭观的培训教育。加大婚姻登记员的配备比例,保障工作经费,提高婚姻登记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县平安办要加强婚姻登记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对接。县矛盾调解中心要在县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登记处人民调解工作室,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危机处理、离婚调解等服务,选择性开展“离婚冷静期”跟踪服务,尽力减少非理性离婚现象发生。 2.颁证仪式庄重化。县民政局要在全椒旅游景区、公园、乡村人居环境示范点,打造1-2个符合当代年轻人喜好的户外颁证基地,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婚姻家庭观念。县婚姻登记处要开设特色颁证服务,美化颁证场所,规范颁证流程,设计内涵丰富、充满深情的颁证词,鼓励亲友见证,将简单的结婚登记发证程序转变为庄重神圣的颁证仪式,使新人在庄重神圣的法律殿堂宣告合法婚姻缔结,在温馨喜庆的颁证仪式中强化责任和担当。要设立固定颁证日,建立特邀颁证制度,特邀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的地方领导、“两代表一委员”、道德模范等为新人颁发结婚证,并为特邀结婚颁证师统一颁发聘书。 3.婚礼操办时尚化。一是开展交友联谊活动。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要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五四”青年节、“七夕”情人节等节日举办系列交友联谊活动,帮助解决适龄人员婚恋问题。二是倡导集体婚礼。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妇联等要利用“三八”、“五一”等国际性节日,“5.20”“七夕”等年轻人时尚追求的日子,面向即将举办婚礼的新人,登记报名集中举办隆重热烈、浪漫隽永、文明节俭的军人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集体婚礼,使新人在集体聚会、互相分享喜悦的同时,增强对祖国、对家乡、对生活,陶冶道德情操。三是倡导民俗婚礼。在弘扬优秀传统婚礼习俗基础上,结合我县传统婚俗特点,保留人们喜闻乐见的仪式环节,摒弃封建迷信等繁文缛节,在住宅小区、喜房等场所举办吉祥喜庆又极具特色的民俗婚礼。四是倡导节俭婚礼。提倡选择公交车作为迎亲车辆,为推进婚俗改革提供了鲜活的样板。县交通局要坚持创新服务模式,“量身”定制婚礼租车等各类出行服务,满足市民多元化、个性化的出行需求。 (三)勇于破旧立新,抓“两个带头”。 以贯彻落实《滁州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为着力点,持续推进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全椒县开展推动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文明实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办发〔2021〕50号)的落实。 1.党员干部带头。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本《通知》要求,在办理婚庆嫁娶事宜时,主动做到事前报告、事后备案,严格遵守标准规定,不违规,不超标。要勤俭节约,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不借机敛财;严格控制宴请桌数、酒席档次,不大操大办;严格控制人情往来,不收取非亲人员礼金、礼品,带头喜事新办,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改,形成“头雁效应”。县纪委监委负责制定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规定,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引导、监督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含村干部和普通党员,下同)带头执行《全椒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红白喜事公约》情况。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单位要分别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企业家广大妇女、青年等重要群体中做好移风易俗宣传,引导企业通过修订“厂规厂纪”,教育职工自觉执行移风易俗。 2.示范村带头。各镇负责推动辖区村居移风易俗工作,要参照“十提倡”要求,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将婚俗改革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公告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要选取1个村(社区),打造婚俗改革示范村。以真用、实用、经常用为目的,以常住人口较多的自然村为首选,依据乡村实际,依托闲置广场和厂房修建,改建1个村移风易俗馆。通过举办婚俗文化展览、设置婚姻文化墙、开设婚俗文化展厅、打造婚俗文化主题公园等方式,强化婚俗文化阵地,广泛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 (四)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家训。 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为着力点,传承好家风家教家训。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要统筹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编印制作移风易俗、家风家教宣传材料,组织移风易俗、家风家教宣传志愿服务队,走村入户进行移风易俗专题宣传宣讲。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辟移风易俗专栏,利用新媒体,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的典型做法,曝光一批奢侈浪费的反面案例。县文联、县文旅局要组织文艺宣讲志愿服务队开展进村居、企业、学校开展移风易俗宣传,让群众从中接受教育,用健康向上、情趣高尚的文化引领群众自觉参与移风易俗。县教体局要结合学校家长会。公益讲座等方式。引领家长和学生不断提升传承良好家风家训的理念。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文明办要发出“倡树新风尚 奋进新时代”婚俗改革倡议,号召全县妇女同胞做婚事新办简办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引领者,为婚俗改革持续推进注入精神力量。各镇、开发区、县直单位要用好现有的户外电子屏、宣传栏、文化墙(廊),利用展板、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提高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认同感。把移风易俗宣传内容图文并茂,以寓教于乐、活灵活现的方式,让群众喜欢看、乐意学、跟着做。 三、工作安排 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从2024年2月起至2026年12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2024年6月)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改革试点工作作出整体部署,落实试点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展开。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7月—2026年9月) 县民政局统筹资源牵头落实,相关部门和各镇积极配合宣传、加强沟通联系,先行先试、合力推进,开展“省市有号召、我们有行动、落实见成效”的富的特色的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0月—2026年12月) 全面完成全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试点成果,将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先进典型事迹上升为制度规范,常态化长效全面推广。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全县婚俗改革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将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婚俗试点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各成员单位根据改革试点分工要求,将婚俗改革列入单位年度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部门间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婚俗试点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组织、志愿组织等各类组织作用,培育先进典型,发挥党员干部、乡贤能人、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构建全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三)创新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集思广益,多方借力,从政策创新、方式创新、手段创新等多角度开展尝试,及时总结经验,升华提炼,将试点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及时总结婚俗改革试点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形成特色亮点。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镇要把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对村(社区)的工作考核,压实村(社区)主体责任,引导村干部履职尽责。县农办、县民政局要将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县效能办要对各镇、各单位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执行情况适时开展督查通报。 附件:1.全椒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全椒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1 全椒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唐 雨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启诚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马殿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健 县委办公室主任 何世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 威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 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张文全 县法院副院长 朱维宏 县教体局局长 罗林红 县民政局局长 周 军 县司法局局长 马 春 县财政局局长 陈义水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娄道华 县文旅局局长 吴 松 县卫健委主任 施 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斌 县交通局局长 许昌发 县林业局局长 童 进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 郑 平 县妇联主席 王 洁 团县委书记 占书生 县文联主席 高 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玉飞 襄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郭友莉 古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董文杰 十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巫在东 石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阳 武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陆厚平 六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张永松 二郎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沐守亮 大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冯 进 马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 琼 西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罗林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顾义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2 全椒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县纪委监委: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制定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项报告制度,持续做好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备工作,对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或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礼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县委组织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将党员干部未能带头践行移风易俗情况列入负面清单。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负责婚俗改革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文明节俭婚事新风,对正面典型及时褒扬,为婚俗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镇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各镇,有关部门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宣传工作;牵头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县法院:做好诉讼婚姻当事人的判决、调解等工作,提供婚姻法律咨询。 县教体局:加强学校教师、职工婚俗文化宣传教育,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好工作,培育正确婚俗观念。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婚俗改革实验试点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阵地建设,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倡导婚事简办新办的文明新风,扎实推动移风易俗。 县司法局:牵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强化合作机制,携手民政局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全椒县矛盾调解中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的作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 县财政局:保障婚俗改革实验试点工作开展的必要工作经费。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统筹推动全县乡村治理,参与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平时工作督查和乡村振兴季度考核重要内容,配合做好婚俗改革宣传阵地建设和婚俗礼仪文化宣传,对农村红白喜事盲目攀比、大操大办、天价彩礼、高额人情往来等不良社会风气加以约束,进一步净化农村社会风气,崇尚社会美德。 县文旅局:结合全椒县文化旅游资源,开展有全椒县特色的婚俗文化主题活动。 县卫健委:建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首问机制,引导适婚青年积极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配合做好婚姻登记机关阵地建设。 县市场监管局:突出餐饮行业的监管职能,加强婚宴酒席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倡导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移风易俗改革的宣传工作,推进文明建设。 县交通局:坚持创新服务,为婚礼提供公交租车等各类出行服务,满足市民多元化、个性化的出行需求。 县总工会:发动各部门工会,开展文明婚俗宣传;在开展各类评比中,将节俭办婚礼作为重要内容;牵头组织开展好联谊活动。 县妇联:开展家风家教建设,做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 等表彰评比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好联谊活动。创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举办婚姻家庭主题讲座。 团县委:积极宣传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引导广大青年牢固树立简约节俭、文明健康的婚恋观,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好青年群体联谊活动、集体婚礼活动等。 县文联: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五进”工作,宣传文明婚俗理念。 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婚俗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县林业局:配合相关单位打造婚俗文化主题公园和建设户外颁证点相关工作。 各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将移风易俗列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将婚俗改革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等阵地加强对婚俗改革的集中宣传教育和引导,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地发动群众参与婚俗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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