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实施3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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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和县“两会”决策部署,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实施30项民生工程通知如下:

    一、新增5项民生工程

    (一)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部署,补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修缮、医疗设备更新补充、医疗服务能力培训等标准化建设短板,推动城市和农村医疗卫生网底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为贯彻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采取集中培训、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支持提高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贯彻妇女发展纲要,提高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对全县35—64岁城镇低保以及农村适龄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

    (四)农田建设工程。为贯彻实施粮食安全战略,推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

    (五)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培育农业产业和改善农村环境,支持开展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秸秆大中型沼气工程等建设。

    二、退出4项民生工程

    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任务已完成,资产收益扶贫已实现预期目标,健康脱贫医疗保障平稳过渡到现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内,4个项目不再列为民生工程。

    三、调整实施8项民生工程

    (一)增加幼儿托育内容。与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合并为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项目,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开办普惠托育机构,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婴幼儿照护困难的家庭提供必要服务。

    (二)调整智慧医疗项目。智慧医疗项目中智医助理已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智联网医院已常态推进,两项内容退出民生工程,调整后保留实施“安康码”应用内容。

    (三)调整文化惠民工程。增加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科技馆免费开放;保留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活动、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内容;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因建设任务已完成并已纳入村级综合性文化中心共建共享,农村体育活动因纳入群众体育竞赛统筹实施,两项内容退出民生工程。

    (四)调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项目。将智慧学校建设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内容,一体化辐射带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

    (五)统筹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大统筹力度,将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合并为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

    (六)调整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将党建引领扶贫工程调整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带动,有力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工作。

    (七)调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项目。“四带一自”产业扶贫调整为“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脱贫群众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

    (八)调整技能培训提升项目。将技能培训提升中技能脱贫培训调整为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组织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保留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退役军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内容。

    四、继续实施17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出生缺陷防治、“四好农村路”建设、困难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就业创业促进、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学前教育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17个项目。

    五、无任务3项民生工程

    2021年省定民生工程33项,我县水环境生态补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义务教育营养改善3项无建设任务,实际实施30项。

    六、工作要求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各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七有”目标,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一)补短板,注重有效持续。既尽力而为,贴近群众需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又量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坚决避免脱离实际、寅吃卯粮。

    (二)强管控,聚焦精准推进。注重增强民生工程选择、设计、推进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提高项目规划、资金保障、调度实施、运行维护、宣传引导等关键环节的精准度。在用好财政资金改善民生的同时,注重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本推进民生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三)严考评,突出绩效导向。进一步构建全方位绩效导向,在实施过程中加强跟踪问效,健全民意调查,落实特邀监督员制度,建立绩效评价常态机制,突出正向激励和刚性约束,发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确保民生工程建好用好。

    (四)明职责,形成强大合力。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财政牵头、部门主管、各镇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职责,对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传导;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贯通、联动互动,切实以责任落实加快构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全椒建设民生发展新格局。

     

    附件:全椒县202130项民生工程牵头实施部门一览表

     

     

    2021430


    附件

    全椒县202130项民生工程牵头实施部门

    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目标任务

    牵头实施

    责任单位

    备注

    1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达到标准化建设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数42个;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人数190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医进修人数16

    县卫健委

    新增实施

    项目

    2

    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

    组织中小学教师、校长347人次,中职教师11人次分层分类参加培训,提高中职中小学教师素质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通过推进重点项目、示范引领、创新培训模式、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基地,切实提升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教学手段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中小学和中职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县教体局

    新增实施

    项目

    3

    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

    完成5000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査;完成1000人乳腺癌检査。

    县卫健委

    新增实施

    项目

    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筛查

    完成275人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县妇联

    县卫健委

    县民政局

    4

    农田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10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4万亩)建设任务,确保在2021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12月底前年度工程项目开工率要达到80%以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县农业

    农村局

    新增实施

    项目

    5

    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

    科学布局全覆盖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加快发展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1个以上,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年利用秸秆500吨以上的市场主体全年利用秸秆量)达到5万吨以上。

    县农业

    农村局

    新增实施

    项目

    6

    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

    普惠托育服务建设: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努力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到2021年底,新增托位130个左右,千人口托位数达到1.2个左右。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免费婚前健康检査约3400人(仅为调度参考,不作考核指标),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保证婚检工作质量;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约72000剂次(仅为调度参考,不作考核指标),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建卡率达到95%以上,完成年度相关疾控监测任务。职业病防治: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收集职业健康核心指标不低于300条,研究分析职业健康检査、重点职业病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县卫健委

    调整实施

    项目

    7

    安康码应用

    预计到2021年底,安康码申领量达到38万,安康码累计亮码达到639万次、核验达到766万次,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撑程度较高。在场景拓展方面,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支持一码通办事项总数达到600个,新增支持一码就医的医院数量达1个(县中医院)。

    县数据

    资源局

    调整实施

    项目

    8

    文化惠民工程

    免费开放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0个文化站、1个博物馆,向群众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公共空间设施场地。送戏进万村演出不少于94场。实现应急广播建成县、乡、村三级前端,部署应急广播户外终端所有行政村全覆盖(行政村数94个),加强灾害易发生区域等重点区域覆盖,实现与省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应急信息发布机制。

    县文旅局

    调整实施

    项目

    9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惠及学生28042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学生1400人;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计划建设面积3357平方米;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1所。

    县教体局

    调整实施

    项目

    10

    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方式,精准实施,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760套,基本建成500套。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个,涉及住户615户,房屋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年底前完成水电路气等基础类改造内容。

    县住建局

    调整实施

    项目

    11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17万元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县组织部

    调整实施

    项目

    12

    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

    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建设完善农业特色产业园区,2021年底,符合建设标准、达到带动增收要求的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包括非贫困村)达到15个。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带动作用,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激励机制,支持脱贫户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主体带动的已脱贫户数(达到主体带动标准)1600户。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促进脱贫户稳定脱贫增收,自种自养且达标脱贫户达到2100户。

    县农业

    农村局

    调整实施

    项目

    13

    技能培训提升

    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

    全年组织实施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3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县人社局

    调整实施

    项目

    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

    全年组织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8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退役军人培训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12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100%以上。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400人,经营管理型培训100人、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3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县农业

    农村局

    14

    农村危房改造

    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农房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全面完成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50户任务,确保在202112月底前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竣工率达100%。对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建立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县住建局

    继续实施

    项目

    15

    出生缺陷防治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促进我省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2021年产前筛查任务数为1500人,全面开展产前技术咨询与指导,筛查率达到70%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80%以上。完成筛查任务,保证产筛质量。  

    卫健

    继续实施

    项目

    16

    四好农村路建设

    不断提升农村地区交通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全面振兴步伐,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41.237公里,完工141.237公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预计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100公里。提升农村客运服务品质,逐步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提升乡镇运输站场综合利用率,逐步增加具备管理、综合服务、客运、公交、货运、邮政、快递等三种以上功能的乡镇运输站场数量。

    县交通局

    继续实施

    项目

    17

    困难残疾人康复

    56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71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11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者辅助器具。

    县残联

    继续实施

    项目

    18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及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0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

    县司法局

    继续实施

    项目

    19

    就业创业促进

    开发350个公益性岗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对接,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开发320个就业见习岗位,并组织160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县人社局

    继续实施

    项目

    20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做好2021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工程管理维护,保证工程安全运行,维修养护9处, 覆盖服务人口12.46万人。主要包括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修缮,供水设备及元配件、水表等更换,供水管材管件、净化消毒滤料和药剂试剂购置与更换,水质检测监测药剂和易耗品,仪器设备原配件的更换等支出。

    县水利局

    继续实施

    项目

    21

    美丽乡村建设

    落实省里下达的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的70%。主要是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建设周期一年半,为《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提出的到2022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县农业

    农村局

    继续实施

    项目

    22

    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质量完成自然村常住农户改厕任务1100户,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县农业

    农村局

    继续实施

    项目

    23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建设,培育1个省级电商示范镇、3个示范村,培育1个网销额千万元电商企业;发挥60个农村电商网点的便民服务和上行功能,大力发展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农民增收。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的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助力我县农村电商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

    县商务局

    继续实施

    项目

    24

    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

    规范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管理。支持家庭承担养老服务功能。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开展9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家庭安装智能安防设备。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全面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高龄津贴覆盖率达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55%。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贷款贴息政策提高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

    县民政局

    继续实施

    项目

    25

    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低保保障人数不低于10504人。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将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

    县民政局

    继续实施

    项目

    农村特困供养及运行维护

    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保障特困供养对象2467人,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推进签订委托照料协议,落实走访照料责任。通过购买住院护理保险等方式,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运行维护管理,基本清除机构安全隐患,逐步提高供养水平,不断增强特困供养对象获得感、幸福感。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87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按照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105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450元的标准,不断提升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目标。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为生活无着流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保护及教育矫治等专业服务,确保其健康成长,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应救尽救。协助受助人员及时返乡,帮助走失人员返回家庭,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为陷入监护困境的未成年人提供社会保护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服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10765名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一、 二级6119名残疾人,三、四级4646名残疾人,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0元、400元。对6229名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补尽补。

    城乡医疗救助

    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稳定实现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不含稳定脱贫人口)等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县医保局

    困难职工帮扶

    实现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10户,缓解困难职工生活困难;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6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困难;为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家庭提供医疗救助12户,缓解困难职工就医困难,使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

    县总工会

    2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做实市级统筹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稳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基金安全监管。

    县医保局

    继续实施

    项目

    27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理有效衔接。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参保居民,稳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保障待遇,确保不低于上年度实际标准(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显著减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实行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推进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

    县医保局

    继续实施

    项目

    2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全县城乡居保目标任务为当年缴费人数达12.75万,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县人社局

    继续实施

    项目

    29

    学前教育促进

    围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解决好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难以满足需求问题,通过在全县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2021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所(紫金城幼儿园、金大地幼儿园爱心幼儿园、碧桂园幼儿园),资助幼儿319人次,培训幼儿教师61人次。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县教体局

    继续实施

    项目

    3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发放中职学校国家奖学金3人、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1310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372人、普通高中免学杂费270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976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县教体局

    继续实施

    项目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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