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处理,现将政务双微交办单编号22011150420012号交办单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及诉求
范女士反映其妹妹为机关人员遗属,精神二级残,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因生活困难去年享受低保。今年遗属补助年审,遗属单位说享受低保就不能享受遗补。请求解答:享受低保后能否享受遗补?有低保但确实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是否符合申请遗补条件?如不符合,其遗补高于低保差额部分,能否依法差额补助?今后低保取消,在现行条件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能否再次申请遗补?
二、办理情况
经核查,确认范女士所述情况属实,已与范女士本人电话联系,告知其不能同时办理低保和遗属补助的原因及相关政策,并通知诉求人有时间可到民政局了解其他救助政策。
三、核查人满意度
联系当事人,当事人对民政部门的答复表示满意。
四、是否办结
办结
联系人:刘正勇 联系电话:518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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