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全椒县城管执法局:解读《全椒县城区限制养犬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30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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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全椒县城区限制养犬管理暂行办法》

    全椒县城管执法局

     

    一、文件起草背景依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兴趣爱好日趋广泛,养犬人群不断增多。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加快,因居住环境变化而出现很多遗弃犬只,涉犬投诉举报不断增加,引发的城市管理问题及社会矛盾有加剧趋势。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考滁州市琅琊区、来安县等地工作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全椒县城区限制养犬管理办法》。

    二、征求意见过程

    文件起草后,按照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勇布置,我局首先就《全椒县城区限制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向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和襄河镇等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起草工作实施方案。615日上午,张勇副县长主持召开工作推进暨征求意见会,再次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630日,我局将《全椒县城区限制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提交县政府网站,挂网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对各单位、社会各界合理意见充分采纳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全椒县城区限制养犬管理办法》,经专家论证后,提交县司法局法律审核。最终报9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文件主要内容

    “政府部门监管、养犬市民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为指导思想,构建养犬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市民养犬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明确政府责任、市民义务和工作目标、重点任务;

    二是建立城区限制养犬“管理服务中心”和养犬信息平台(含市民APP),部门间工作联动的同时,方便市民主动对犬只报备、免疫和上牌;

    三是建立专职工作队伍和日常巡查制度,聚焦犬患突出区域和群众反响强烈问题,强化限养区犬只动态监管和常态化管控;

    四是建立城区限制养犬“收容服务中心”,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解决流浪、遗弃犬只的捕捉、收容、养护及病犬的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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