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品质生活,乐享全椒”消费券大派送活动实施方案》的意见征集

    发布时间:2023-05-12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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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县商务局草拟了《2023年“品质生活,乐享全椒”消费券大派送活动实施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35月13日至6月13日,如有意见请于改期间反馈至县商务局市场股。

    地点:政务服务中心6号楼620室;

    联系电话:0550-5297255

    邮箱:qjswj123@163.com。


    附件:1.关于《2023年“品质生活,乐享全椒”》的起草说明.docx

          2.《2023年“品质生活,乐享全椒”消费券大派送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5月12日

       

    附件2:            
                 2023年“品质生活,乐享全椒”消费券大派送活动实施方案

                  意见征求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3〕11号)及省商务厅《“品质生活,徽动消费”2023年促消费活动方案》精神,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大力实施“消费提振年”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品质生活,乐享全椒”惠民消费券大派送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规则
    (一)金额种类。发放餐饮、商超等零售类通用券不少于400万元。
    (二)发放平台。通过银行消费平台发放。
    (三)活动时间。2023年6月22日(端午节)上午8:00开始首发。活动时长为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四)资金投放。首轮(2023年6月22日-2023年8月31日)消费券发放金额300万元(30元券30000张、50元券20000张、100元券3000张、200元券2000张、500元券800张),根据第一轮消费券核销情况,结合中秋、国庆节假,适时发放第二轮和第三轮。
    (五)发放主体。全椒县人民政府。
    (六)发放对象。在全椒的全体消费者。
    (七)使用范围。仅限使用于县域范围所有参与活动的餐饮、商超等零售企业及个体户门店消费。
    二、商户范围及申报要求
    (一)商户范围。在全椒县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并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2023年在统计库内的限额以上餐饮、商超等零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限额以下餐饮零售样本单位,活动仅限于线下实体商户。
    (二)申报及要求。符合条件的商家在活动开始前通过属地政府进行报名参加活动,鼓励商家进行优惠打折活动,不得进行预付充值,不得趁机涨价。加强核查和投诉处理,对核查中发现承诺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核查,取消参与资格,依法追缴补贴款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活动流程
    (一)通用券。
    1、通用券发放详情。线上发放通用券采用抢券模式,由发放平台通过其APP首页等途径设置消费券入口(专场),所有在全椒消费者可根据公布的时间节点,在相应途径抢领消费券。消费券发放当日生效,有效期7天,有效期内,消费者可到平台公布的消费场所使用。每轮发放期,每人在平台可抢1张消费券。
    2、通用券使用规则。通用券分500、200、100、50、30元五种面额。一是支持家电、家装、团餐等大额消费。发放家电、家装、团餐等大额消费券200万元。对消费者在全椒限上家电家装等实体店开展购买手机、电视、冰箱、橱柜、电动车、团餐等大额消费商品时,按照同一购买地点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500元消费券、购置3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200元消费券。二是支持普惠型消费。发放零售、餐饮、住宿、加油等领域普惠型消费券200万元。单笔消费300元以上(含300元),一次性使用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一次性使用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50元以上(含50元),一次性使用30元消费券。通用券在线下实体门店使用,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可叠加享受平台和商户的其它优惠活动;消费券需在公布的时间内使用,过期作废。
    (二)资金结算。依据发放核销平台数据进行结算。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发放核销平台阶段性提供核销数据报表,包括消费券发放量、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数等。由县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审核,出具审计报告。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审计结果共同行文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结算。
    四、宣传方式
    (一)活动宣传。县委宣传部要根据发券周期负责组织本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消费券发放的相关信息,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激发居民参与热情和消费意愿。
    (二)线上宣传。消费券发放平台负责消费券设计、投放和活动宣传,负责消费券发放使用方面说明、解释、宣传。组织合作商家,通过官网、APP、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等平台发布活动信息。
    (三)线下宣传。组织参与活动企业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店内海报、单页等多种渠道宣传本次活动。
    五、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动员。各镇要积极动员辖区限上企业和个体户参与消费券活动,并指导参加活动单位签订承诺书,要处理好活动期间有关属地单位核销消费券的问题。
    (二)强化统筹安排。县商务局要指导消费券发放核销平台制定消费券发放使用执行方案,指导平台配套进行补贴和资源支持;指导平台组织商户报名参加消费券发放工作,建立核销企业库;督促消费券发放平台及时处理有关消费券使用问题;负责处理消费券发放及使用过程出现的问题和投诉。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要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消费券投放信息,加强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促消费氛围,不断扩大市民参与消费券申领和使用的覆盖面。县委网信部门做好消费券发放活动期间的网络舆情监测。
    (四)确保资金安全。县审计局要统筹做好活动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做好消费券发放、核销专项审计工作。
    (五)规范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商品和服务引起的纠纷处置工作,维护消费券使用秩序,防止资金被恶意套取,查处违规经营和倒卖消费券等行为。
    (六)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统筹做好消费券专项资金、宣传推广费用、后期审计费用的资金保障,指导承办单位抓好绩效评价和审计。
    (七)加强监督指导。市银保监分局全椒监管组要监督指导平台发放消费券工作,督促银行平台做好消费券资金结算、信息汇总、结果报送等工作;督促银行平台做好参与活动商家的服务工作,确保商家能够及时参与消费券发放活动,确保落实政府消费促进工作相关要求。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指导平台及时对消费券核销情况以及相应拉动消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政府评估活动效果提供依据。
    六、服务保障
    (一)活动用户服务。活动开展期间,银行平台将开通多渠道用户服务方式,一方面,用户可通过拨打7*24小时热线电话进行问题反馈;另一方面,银行平台将设置专线电话,用于处理客户问题。
    (二)活动商户服务。对于指定的商户,银行平台将指定专人逐一对接商户,积极组织商户申报,严格审核商户资质。参加活动的商户,需与平台签约承诺书。
    银行将建立商户核销库名单,在消费券发放前开展使用培训和服务指导,协助商户提前做好相关物料布放工作。活动开展期间,及时解决商户消费券疑问,确保商户服务质量,通过新一代系统和云商平台做好资金全流程溯源,确保资金可监控。
    (三)风险防控。银行将加强对平台商户的培训力度,做好合规宣导,确保商户依法合规经营、确保消费券资金落到实处,不被商户套利。银行采取机控和人控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恶意套现,发挥消费券真正提升经济的实效。
    本次活动由全椒县商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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