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经信局2021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1-04-2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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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交办单》(全环委办〔2021〕37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制造强国、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绿色技术产品推广,加强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工作任务

    在巩固现有“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的基础上,以改善辖区环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实现“散乱污”企业整治常态化、标准化、高效化。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培育绿色经济新增长点,引导促进辖区内清单企业清洁和错峰生产,推动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散乱污”企业整治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散乱污”企业常态化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改善环境质量的有力手段。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扎实推进“散乱污”企业常态化整治工作。

    2.落实职责要求。各镇、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扎实落实整治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县直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全面落实“散乱污”企业管控措施,做到履职尽责。

    3.健全长效机制。各镇、开发区要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对排查发现遗漏的“散乱污”企业应立即补充上报并纳入清理整治,不瞒报,不错报;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县供电公司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疑似“散乱污”企业做到“审视”供电,实施源头管控。

    4.强化督查考核。县效能办、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办公室联合对各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查,对不履职、不尽责,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将予以通报,约谈有关责任人。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各镇、开发区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对工作不力,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工作时限:2021年全年

    责任股室: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办公室

    (二)污染防治工作

    1.因时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安排好错峰生产。围绕工业源提出可落实、可操作、可核查的应急减排措施。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告知清单内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措施较为简单的可制作三级预警告示牌),并明确措施执行时间及责任人,切实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将加强预警期间巡查,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攻坚行动和生态环境有关突出问题的整改。

    2.培育绿色制造体系。培育绿色产品、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配合打造绿色工业园区。推荐遴选一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宣传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经验。

    3.大力推进“五个一百”工程。推荐企业入选《2021年度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推动节能环保产业的提质、创新发展。

    工作时限:常态化

    责任股室:节能与资源利用股

    全椒县经信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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