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办理数量 | 廉政风险点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前置条件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1 | 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项,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中(三)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4〕85号)中《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不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凡是不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应按要求向地方政府项目备案机关备案。 |
企业 | 投资规划科 | 向社会公开 | 低 | 不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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