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全椒县国资委关于《全椒县国资委关于印发〈县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4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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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推动县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优化经营领域、支持全县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升县属企业重大经营管理实效,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2023〕20)全椒县国资委印发了《县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县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是能够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重大经营风险,帮助企业增强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的企业管理氛围;

    三是一定程度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发展提质增效。

    三、起草过程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县国资委起草了全椒县国资委关于印发《县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后于4月20日在县财政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了意见,《通知最后经县国资委研究同意,最终于5月22日印发本《通知》。

    四、工作目标

    《通知》是落实滁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的通知重要支撑举措,为企业应对重大经营风险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涵盖16条,其中第1条主要阐述本规则制定的背景:为规范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促进属企业建立健全重大经营风险管控机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经营风险,因此制定本规则。第2、3条对县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进行了定义,明确了主体界限。4条明确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的责任主体即企业,负责建立健全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畅通报告渠道同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5条明确县国资委实施监督管理,点明监督主体,明确监督责任,真正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管机制;第6条至第11条对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确定、处置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并且对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按照事件发生的不同阶段,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等三种方式同时分别阐释这三者的含义。 12条至16条阐明了县国资委面对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时的责任和义务。

    此办法从监管双方的角度对县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管理做出了详细的阐述,为我县构造良好营商环境,打造智造强县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创新举措

    明确了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的具体方式,按照事件发生的不同阶段,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等三种。详细的规定了首报、续报和终报的具体内容,提高了县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的可行性操作性。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从县国资委和企业的两个层面出发,对报告及处置的结果运用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县国资委要按职能和工作分工,督促指导企业做好重大经营风险事件应对和跟踪处置,加强重大经营风险管控和防范。

    下一步,县国资委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及处置工作管控,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建立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责任体系,建立企业重大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经营风险不断促进经济的发展。

    八、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全椒县国资委。

    联系电话:0550-502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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