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5:09 来源:全椒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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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4〕1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全椒县财政局——公开年报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全椒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全椒县儒林路181号;电话:0550-5011350,邮编:23950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拓展,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2023年县财政局全年累计公开信息数量415条,其中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包括财政收支运行信息16条、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信息及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合计29条、全年债务信息5条、财政政策信息公开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依申请公开标准及章程,对于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审慎处理。今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办理0项,并无因依申请公开事项引起的投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制度,在公开财政信息及相关文件之前对信息内容预先分类、脱密处理,继续坚持“三审制度”,严格遵守《全椒县财政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确保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指定局办专人做好政务公开平台的信息更新、维护,采取自行监测和上级机构及第三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内容准确严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于县本级人民政府和财政局部门本级两大板块的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整理公开。同时局办对新浪微博——全椒县财政局账号进行定期更新维护,并有专人搜集整理我县财政相关信息于滁州日报,安徽日报等融媒体平台上投稿发布,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领域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网、端深度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

    坚持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局办公室牵头抓,各业务股室具体负责的组织体系。严格落实县政务公开办印发的《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关于对应分解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年初,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考核项目,同时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内部业务能力提升,不定时召开相关业务人员交流讨论会,形成共同推进财政政务公开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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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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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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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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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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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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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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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全椒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在督查得分表中得分名次也居于前列,但仍有一些问题存在,亟需加以解决,例如政务公开平台构建与先进单位有差距、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公开的内容不够细致。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将“公开为民,服务为民”理念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多元化”。2023年我局积极拥抱新媒体,采取微博,政府网站方式联动发布政务信息,同时响应省市政务公开要求,有效结合财政,做到多元化公示。同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也将积极利用数字化改革成果,更多利用公众号,抖音等时下新兴传播媒体,增强信息传播广度;提升政务公开力度;提高群众对政府了解程度。

    (二)政策文件解读“精细化”。制定相关解读流程,以文件起草科室为解读“第一责任人”,要求文件起草科室工作人员从文件起草背景,起草的目的与意义,主要内容解读等方面着重入手形成解读稿,同时进一步完善意见征集与意见反馈流程,做到群策群力,与此同时,增加解读方式的多样化,除却增加的图文解读,尝试利用自媒体网络增加短视频、AI配音等更为生动的解读方式,将贴近民生的政策文件以更加活泼的形式向群众普及,最后做到“事事有回应”,对于群众不理解的疑问进行跟踪解释,并且做好有效回应工作。

    (三)公开注重“细致化”。对于公开的内容注重两方面的“细致化”,其一是公开时效的细致化,对于月度季度更新的内容要做到“常更常新”,对于过时的,不适用的内容要及时删除清理并做出说明。其二是公开内容的细致化,例如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开要精准无误,深入推动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预算绩效管理、财政涉企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加细致;同时对于公开内容进行仔细排查,杜绝涉密信息上传网络,做好保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工作创新

    (1)以局办牵头成立政务公开小组,各个股室协调配合统筹协调,提升报送信息效率与质量。

    (2)利用新媒体,与社会自媒体从业者合作,在政策解读中推出配套图文解读内容,提升解读质量。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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