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文字政策】全椒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护学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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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所、队、室、处: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确实做好校园安保工作,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通知要求,市局督查工作指令和局领导指示,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护学岗”的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执勤“护学岗”,不断优化学生上、放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重点、重要路段的“高峰勤务”机制,强化“护学岗”力量,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师生的安全,确保大庆期间全县校园平稳有序。

    二、加强大庆期间的护学力量

    (一)在大庆安保期间,为加强“护学岗”工作,机关每天参加巡逻的人员、交管大队巡逻人员、特巡大队巡逻人员在巡逻区域校园周边开展巡逻防范工作,各派出所巡逻人员在本辖区内校园周边开展巡逻防范工作,所有巡逻人员上、放学期间及时疏导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保持道路通畅。

    (二)全局参加文明创建执勤人员,在文明创建执勤点周边学校附近的,就近参加学校上、放学时间的护学执勤工作。

    (三)派出所、交管大队、特巡大队严格按照“护学岗”工作职责,开展护学工作,并落实到人,做到每所校园有人防、有人看、有人管。

    三、“护学岗”的设置范围和职责

    (一)“护学岗”的设置范围

    依据教体局提供全县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及取得办学资质的私立学校、幼儿园名单,按照名单进行统一设置护校岗,全县护学岗设置达到100%。

    (二)“护学岗”的工作职责

    1、所有参加“护校岗”的人员,“护学岗”上岗时间应当根据所在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在早、中、晚上学、放学前15分钟装备整齐,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入校园的安全。

    2、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安全的危险因素,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乱点进行清理整治。

    3、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进行清理,及时查纠查处不礼让斑马线、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四、工作要求

    (一)全局参加执勤人员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性,各派出所、交管大队、特(巡)警大队要积极协调对接学校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认真组织人员开展护学工作。

    (二)机关每天参加巡逻的人员、交管大队巡逻人员、特(巡)警大队巡逻人员、全局参加文明创建执勤人员、派出所巡逻人员,按照“护学岗”的时间节点、职责分工到周边学校开展护学工作;落实对区域校园开展巡逻防控的任务,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大庆安保期间,督察大队将对“护校岗”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附件:护学岗名单(略)

    全椒县公安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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