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6:16 来源:全椒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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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anjiao.gov.cn)“政府信息公开——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全椒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椒陵大道与屏四路交叉口(公安局)0550-5187110邮编:2395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1〕6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全椒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全椒县公安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在重点领域、基础信息、重大政策解读以及平台建设方面的质量,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效,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发布公安机关动态信息约300条,包括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和交警提示等主动回应和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完善“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次(均为自然人线上申请),全部申请事项均按要求做好回复。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严格要求做好政府信信的审查,在公文发布之前明确该公文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类别,确保公文日常管理规范。同时,按照《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全政办【2019】53号“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专题专栏建设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县级政府两化试点目录治安管理、户籍管理,对县级政府目录进行编辑、发布。

    (四)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新提升。定期盘点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整体上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发布还需进一步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并报送相关信息。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发布信息规范及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积极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以上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全椒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8日


    附件:2021年全椒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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