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公安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4-02-2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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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椒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滁发〔2019〕4号)和《中共全椒县委 全椒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发〔2019〕4号),制定全椒县公安局职能配置、二级机构等规定。

    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公安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确定县公安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二)组织侦破刑事案件,处置重大治安案件、突发事件、骚乱事件和灾害事故。

    (三)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四)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五)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消防工作。

    (六)管理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承担民爆器材的公共安全管理和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九)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公安机关信息通信工作。

    (十)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劳动教养报批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省(部)以上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任务。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工作。

    (十四)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负责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制度和标准的落实工作。

    (十五)规划和领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工作。

    (十六)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管理林业等行业公安业务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安局机构设置:

    (一)指挥中心:负责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各警种、部门动态情报工作;负责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负责重大警情、敌社情、公安工作情况等动态信息的报送工作;承担授权范围内处理紧急警务的指挥协调工作;参与治安动态巡逻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的指挥、调度、协调和使用管理职责;承担县公安机关区域警务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县应急指挥中心的有关职责。

    (二)办公室: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负责综合文秘、机要保密和档案的管理指导工作;组织指导对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的调研及理论研究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察督办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治处: 承担县局党委具体事务;负责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衔管理及人民警察录用、辅警录用及管理、表彰奖励、优抚相关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警务保障室: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本级行政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的预、决算及各项公安业务经费的使用、审核和结算;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用房建设管理和后勤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五)交通管理大队:研究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管理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指导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依法履行、指导全县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承担全县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工作;接受人民群众报警、求助和110指挥中心指令,先期处置各类警情;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参与道路警卫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交通管理大队为副科级机构。下设秘书股、宣教股、财务室、处罚室、车管所、设施中队、事故中队、机动组、拖车组、路面内勤室、抽调治超等。

    (六)行政审批服务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对进入县行政服务大厅的公安行政审批项目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做好公共服务项目的办理工作。

    (七)信访办:1、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2、协助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信访案件。等

    (八) 法制大队: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法制及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普法宣传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律咨询工作;负责县局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审核工作;承办全县公安机关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指导劳教、治安处罚等案件的业务审核及国家赔偿的理赔工作。

    (九)网安大队: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我县公安信息化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发、建立公安业务数据库;负责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负责保障公安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为公安电话、图象、会议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维护公安信息通信备。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为股级机构。

    (十)科信科:负责公安科技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和科技人才培训;承担公安信息化基础建设和服务支持;承担公安信息化应用指导;负责公安信息网络、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服务;负责公安通信保障和公安通信设施运行管理;负责公安无线电管理。

    (十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形势及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查有影响和跨县、市的重、特大的经济案件。

    (十二)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十三)治安管理大队:依法履行对户政、人口和出租房屋以及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以及危险物品的监管工作,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承担民爆器材的公共安全管理和购买、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等;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十四)出入境管理大队:组织、指导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和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负责国家工作人员、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单位往来港澳商务备案、涉外单位备案和信誉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涉外事(案)件查处、外国人管理服务及其它归口管理的涉外事务。

    (十五)全椒县看守所:负责依法对被在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负责对人犯进行教育;负责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负责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六)全椒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环境领域犯罪行为。

    (十七)全椒县各派出所

    派出所:负责各自辖区的公安保卫工作。根据行政区域、地理位置和管辖范围,实行以镇建所,原被合并的乡(镇)派出所改设警务室,警务室隶属辖区派出所管理。全县设:12个派出所。

    负责人姓名
    叶晓飞
    办公地址
    全椒县屏四路公安局
    联系方式
    0550-503472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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