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2020年度公共资源交易目标考核细则目标分解

    发布时间:2020-09-21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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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检查内容和具体评分标准 责任股室
    健全平台功能(33分) 全程电子化招投标率 3分 根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的占比进行打分,达到95%以上的得满分,达不到不得分。 信息股
    监管信息报送情况 2分 检查每月推送行政监管事项信息,每月都推送5条及以上得2分,低于5条的得1分,如有1个月未推送扣0.2分,扣完为止。 监督股
    新建系统使用情况 12分 检查电子监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标后监管系统六大新建系统使用情况。及时使用并取得成效的,每个系统得2分,否则不得分。 各股室
    网站使用情况 3分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及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检查各县市区更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栏目情况。每两周至少发布1条工作动态,及时更新网站办事指南,对错别字、错误链接情况及时修改。如未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每次扣0.2分,出现问题被网站主管部门通报的每次扣0.5分,通知要求整改在三个工作日内不整改的每发现一次再扣0.5分,扣完为止。 综合股
    平台数据考核 13分 以1-12月平台系统评价考核累计得分折算成该项分值。一是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每月前2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月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统计调查信息,审核签字后加盖填报单位公章报送至市交易中心,未按时报送一次扣1分。二是因数据错误造成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考核失分的,如被省公管扣1分相应的扣2分,被省公管办扣分2次及以上的直接扣10分,扣完为止。 财务股
    完善交易规则(12分) 交易目录、投标及履约保函执行情况 4分 一是检查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情况2分,每月上传数据覆盖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个板块外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项目不少于2个领域,每缺少1个领域,每月扣0.2分,扣完为止。二是检查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保函或担保的项目占比情况,占比100%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受理股
    地方企业培育 8分 根据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市内企业成交情况打分。市内企业成交金额占比7分(市内企业成交金额占总成交金额50%得4分,60%的得5分)、市内企业成交金额4分(达到20亿元以上成交金额平均值得3分)。总分=5+5×(市内企业成交金额占比-50%)/50%+3×(市内企业成交金额/20亿元以上的成交金额平均值)。市内企业成交金额占比、市内企业成交金额,以系统填报和系统推送数据的较小值为计算值,如发现弄虚作假,该项计0分。 业务股
    优化平台服务(20分) 平台服务规范 20分 一是根据《滁州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专项检查方案》进行检查评分。二是根据省公管办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平台考核得分情况打分,被检查的县级平台得分高于市级平台得分的,给予该县加上高出分值,否则扣减低于的分值。最终根据以上两部分合计得分折算成该项考核分值。 信息股
    加强交易监管(27分) 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 8分 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的得2分,未按要求及时报送一次扣0.2份,扣完为止。二是移送公安机关线索数量排名情况,1-3名得2分,4-6得1.5分,7-8得1分;三是立案数量排名情况(1-3名得2分,4-6得1.5分,7-8得1分);四是立案率=立案数量÷移送公安机关线索数量(0-40%,得0.5分;41%-60%,得1分;61%-80%,得1.5分;81%-100%,得2分)。 监督股
    提升监督执法水平 6分 一是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进展的得0.5分,取得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得1分。二是根据行政执法卷宗评查情况评分,排名1-3名得2分、排名4-6名得1分、排名7-8名得0分。三是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案例的扣1分。四是持续加大围标串标等失信企业特别是失信从业人员的惩戒,没有案例的扣1分。五是落实联合调查工作机制,与公安等部门实现部门协同办案,没有案例的扣1分。 监督股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6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省监管网平台系统分别统计各县工程建设合同及履约信息公开比例、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开比例,每项2分。(公开比例为0,扣2分;0-49%,扣1.5分;50%-89%,扣1分;90%-99%,扣0.5分;公开比例为100%,不扣分) 受理股
      评标评审专家管理 3分 检查落实《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情况。一是开展年度专家培训的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二是对专家日常考评客观公正,无投诉、无更改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三是按标准建设远程异地评标工位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业务股
    代理机构管理 4分 一是开展代理机构培训的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二是严格按照交易文件负面清单及滁州市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的得2分,发现代理机构违规而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的,发现1例扣0.5分,扣完为止。三是代理机构日常考评客观公正,无投诉、无更改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得1分。 业务股
    其他工作(8分) 根据《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滁公管综〔2019〕30号)要求,检查县公管局、交易中心向省监管网推送工作动态信息情况,完成任务的得4分,未完成任务的按照完成数与任务数之比再乘以相应分值计算。 综合股
    视有关信息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有关刊物(省委刊物:每日快报、情况专报、上报中办;省政府刊物:政务要情、专报信息、报国办信息)采用情况,每篇加0.5分,登载后获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每篇加0.5分(同一信息不重复累加),加满1分为止。 各股室
    依据《滁州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滁公管综〔2020〕10号),检查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创新情况,视情打分,满分3分。 各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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