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2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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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考核,依据《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要点》,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第一条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适用于全中心各股室。

    第二条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心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第三条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  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第五条  政务公开考核内容

    1、各股室及时编辑政务公开信息,做到信息格式正确规范、用字准确无误、更新及时到位、链接有效导入和信息是否涉密。

    2、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发布各股室编辑的信息,并按要求检查信息是否规范。

    3、各股室编辑的信息必须符合本单位政务公开目录责任清单对应内容。

    第六条  考评方法

    考核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各股室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进行。年末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各股室进行评分。

    第七条 本制度由本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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