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公管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21年本)

    发布时间:2021-12-23 11:39
    【字体:打印

    1.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咨询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交易保证金托管、专家抽取、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示(公告)、合同主要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等标准化服务。

       二、承办机构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股

       三、服务对象

       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1.现场咨询:前往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窗口进行咨询;

       2.电话咨询:拨打咨询电话0550-5218930进行咨询。

       七办理时限

       初审时间为材料现场递交后两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股,电话:0550-5218930

    2.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第十二条: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运营机构应当按照场所服务标准,提供评标评审、验证、现场业务办理等交易服务。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交易保证金托管、专家抽取、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示(公告)、合同主要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等标准化服务。   

       二、承办机构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股

       三、服务对象

       法人、社会组织等

       四、申请条件

      (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

       1.《滁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

       1.《滁州市政府采购项目入场交易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其他类)交易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

       1.《滁州市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入场申请表》或《滁州市其他类项目入场交易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转让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受理。

       五、申报材料  

       见第四条,申请条件。

        、服务流程

       (一)建设工程:1.项目登记;2.选取代理机构3.项目受理注册;4.交易公告及文件备案;5.澄清答疑备案;6.见证项目交易;7.合同备案。

       (二)政府采购:1.项目登记;2.选取代理机构3.项目受理注册;4.交易公告及文件备案;5.澄清答疑备案;6.见证项目交易;7.合同备案。

       (三)产权交易:1.项目登记;2.选取代理机构3.项目受理注册;4.项目交易文件报公管局备案;5.见证项目交易;6.合同备案。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咨询方式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股,电话:0550-5218923

    3.公共资源交易场地安排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第七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平台,推动建立由制度规则、信息系统、运行机制和必要场所构成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市场主体、公众、综合管理和行业监督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交易保证金托管、专家抽取、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示(公告)、合同主要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等标准化服务。      

        二、承办机构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股

        三、服务对象

        项目单位、代理机构

        四、申请条件

        依法必须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项目。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1.项目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系统上传项目登记信息、招标(采购)方案、交易公告后,系统上提交开评标室场地预约,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室确认,每周一下午原则上不接受项目场地预约;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室提供开评标现场场地管理与协调服务,代理机构应在开评标前确认开评标室有无被占用等异常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室反应协调。

        3.项目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程序结束后,完成场地整理工作,关闭门窗及电源设备。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股,电话:0550-5218923。

    4.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托管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交易保证金托管、专家抽取、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示(公告)、合同主要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等标准化服务。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则(V1.0)》(皖发改公管规2017〕10号):5.5.2保证金托管 如招标人自愿将投标保证金交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托管,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托管服务。

       二、承办机构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股

       三、服务对象

       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

       四、申请条件

       1.投标人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                               

       2.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后予以退还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1.投标人直接按照交易文件要求转账或电汇至我中心保证金账户;            

       2.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单位直接予以原账号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备案后予以办理退还。

       七、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股,电话:0550-5218038

       5.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皖政办〔2016〕56号)第十二条:省发展改革委在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配置专家库监管终端,在依法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平台运行服务机构)配置专家库抽取终端。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第十一条公共资源依法需要评标、评审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皖发改公管规〔2016〕9号)5.5.1规定:如有需要,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评标(评审)专家的抽取服务。

       二、承办机构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股

       三、服务对象

       法人、社会组织等

       四、申请条件

       公共资源交易依法需要专家评标、评审的,应当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向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4小时内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五、申报材料

       申请抽取的项目名称、编号、开标时间、评标时间、专家地区、专业、人数等。

       六、服务流程

       1.公共资源交易依法需要专家评标、评审的,应当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向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4小时内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专家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代表、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在系统生成的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股,电话:0550-5218921

    6.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第六条第十一款:推进信息公开共享。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

       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4部委第39号令)第十六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将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承办机构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

       三、服务对象

       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

       四、申请条件

       进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对外发布

       五、申报材料

       通过系统上传的交易公告、交易文件、成交信息等材料。

       六、服务流程

       1.项目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系统上传项目信息;

       2.中心各部门工作人员复核本环节内信息的要件是否完备,复核通过后对外发布交易信息。

       七、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电话:0550-5218921。

    7.公共资源交易档案利用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第十四条:项目单位、交易中心应当整理交易项目档案,保存公告公示、交易文件、评标评审报告等文书、录音录像或者电子资料。

       二、承办机构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股

       三、服务对象

       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

       四、申请条件

       招标投标的有关利害关系方,公、检、法和纪检部门等。申请调档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因工作需要查阅利用项目档案,应当出示工作证、身份证、档案调阅申请函等证明材料

       (二)表格填写完毕,经市公管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调阅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核对调阅利用者与《项目档案查阅利用登记表》上填写的姓名及调阅者人数是否一致,查阅档案应在指定位置和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四)查阅利用项目档案过程中,不得出现涂改、抽取、撤换、添加或损坏档案等行为

       (五)项目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

       五、申材料

       本单位开具的函、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

       六、服务流程

       前往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2室,填写查阅利用申请表。

       七、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者,即时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股,电话:0550-52189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