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椒县管理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09:32 来源:全椒县公积金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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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椒县管理部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椒县管理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椒县管理部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5-6号楼连廊;电话:0550-5036111,邮编:23950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椒县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点工作要求及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椒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合作楼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年共发布62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不仅开通了信函申请,同时公布了传真、网页申请、当面提交等渠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椒县管理部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细化具体工作要求,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坚持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保密性。三是坚持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对已公开的公文法规,特别是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梳理核查,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工作,保证信息发布准确全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专人专岗负责信息发布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发布内容,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同时,对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外链内容错误、失效、指向商业营利性网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五)监督保障。一是积极响应县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按照要求,及时转发信息,做到每月按时上报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二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制定了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从股室负责人到分管负责人逐级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三是针对县政务公开办反馈的第三方测评问题,第一时间明确专人进行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于县政务公开办;四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我部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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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椒县管理部在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优化提升公开效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特别是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深入、不够具体、不够及时

    2023年,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椒县管理部将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围绕全重点工作和住房公积金领域的热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使信息内容更新及时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椒县管理部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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