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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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做好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办理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0年,共办理省、市、县人大议案3件、代表建议84件、政协委员提案162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人大议案2件,代表建议1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4件;县人大议案1件,代表建议72件,政协委员提案148件。各承办单位要通过扎实细致地工作,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

    二、办理分工

    (一)省人大2件建议办理。

    1.滁州代表团刘茜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省会合肥对全椒县大墅镇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议》(第127号建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义平领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大墅镇等会办。

    2.滁州代表团刘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椒东部新城发展、推进恒大项目建设的建议》(第128号建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义平领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十字镇等会办。

    (二)市人大2件议案和2件建议办理。

    1.来安县代表团余茂朝等24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抢抓机遇,加快顶山—汊河、浦口—南谯两个跨界示范区建设,强力推动我市尽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议案》(第1号议案),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义平领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等会办。

    2.全椒县代表团方杰等39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市文化旅游产业的议案》(第2号议案),由副县长陈劲松领衔,县文化和旅游局主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会办。

    3.全椒代表团张丽代表提出的《关于重修全椒县西王隆兴村至肥东县马湖乡道路的建议》(第10号建议),由县政府副县长刘田领衔,县交通运输局主办,西王镇会办。

    4.全椒县代表团曹长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大西环道路建设的建议》(第116号建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义平领衔,县财政局主办,县交通运输局会办。

    (三)县人大1件议案办理。

    第四代表团方立天等10名代表、第五代表团宫尚锋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力保障民生工程,加快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奋力推进东部新城建设的议案》(第1号议案),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义平领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十字镇等会办。

    (四)县政协11件重点提案办理。

    1.刘吉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智能制造发展的建议》(第1号提案),由县委书记朱大纲领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中心等会办。

    2.庄广斌等2名委员提出的《关于融入长三角,对接大江北的几点建议》(第2号提案),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光领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县经开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字镇、襄河镇等会办。

    3.常斌委员提出的《关于以加强科技创新驱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1号提案),由县政协主席董光林领衔,县科学技术局主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经开区等会办。

    4.王宏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绿色食品碧根果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0号提案),由县委副书记张少华领衔,县林业局主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会办。

    5.丁胜余委员提出的《关于立足产业发展,筑牢脱贫根基的建议》(第9号提案),由县委副书记史法勇领衔,县扶贫办主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镇等会办。

    6.王生甜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建设,满足群众基本用水需求的建议》(第7号提案),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义平领衔,县水利局主办,各镇会办。

    7.陈红委员提出的《关于凝心聚力推进综合医改纵深发展的建议》(第15号提案),由县政协副主席姚本山领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会办。

    8.袁长青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全椒康养福地的建议》(第3号提案),由县政协副主席张华领衔,县水利局主办,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等会办。

    9.侯成付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县小龙虾产业发展的建议》(第4号提案),由县政协副主席姜志山领衔,县农业农村局主办,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各镇等会办。

    10.季节委员提出的《关于多方联动治理大气污染共同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建议》(第14号提案),由县政协副主席宇庆忠领衔,县生态环境分局主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会办。

    11.张家贵委员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建议》(第8号提案),由县政协副主席马宣传领衔,县教育体育局主办。

    (五)其他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其他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县政府负责同志根据工作分工分别领衔,县政府办公室及时交办到县直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予以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的承办工作责任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5月5日前报县政府督办室、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县效能办。

    (二)规范办理,注重实效。

    1.认真查收核对。各承办单位在收到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要及时梳理登记,如确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需书面说明情况,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退至县政府督办室予以重新交办。

    2.加强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加强调查研究,确定办理工作思路。涉及多个单位办理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协调处理好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办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认真吸纳会办单位的办理意见;会办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配合主办单位,5月25日前将办理意见书面送达主办单位。

    3.做好公开工作。各议案、建议和提案主办单位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5〕2号)和《关于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滁政办秘〔2016〕34号)要求,做好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4.注重办理实效。办理工作要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属于应该解决并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属于创造条件能够解决的,要列入规划逐步解决;属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要诚恳地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工作。

    5.按时答复反馈。7月31日前,各主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办理,形成答复材料,分别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表和答复材料同时报送县政府督办室、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和县政协提案委;10月31日前,各承办单位要再次将建议、提案办理最新情况逐一书面反馈至县政府督办室、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和县政协提案委。

    (三)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县政府督办室、县效能办要定期对各单位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办理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现场调度,责令限期办结;对办理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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