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安全】2023年6月金融安全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2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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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全县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定期开展排查活动,在风险隐患的苗头阶段及时掌控,做到早发现、早防控、早化解。联合多部门开展“7+4”行业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积极组织完成省局“7+4”小贷公司专项整治抽查工作。二是规范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清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内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财富管理”、“投资理财”、“理财”、“资产管理”等字样或内容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摸底排查,切实摸清风险底数,确保重大风险隐患不遗漏,全面掌握全县风险动态。对不涉及金融业务的2家企业,督促企业经营范围变更。三是稳妥化解地方农商行不良债务风险,督促银行建立监管风险清单,强化监测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压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确保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率控制在合理区间。

    二、持续推进融资担保公司追偿挽损行动

    为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追偿挽损专项行动,多次 牵头召开工作会议,会同公安、检察、法院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强化征信信息对逃废债务行为的信用约束,细化限制惩戒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债权案件执行。依法运用查控系统对财产保全案件进行财产调查,提高县担保公司抵押抵债资产司法拍卖、变卖、收储等处置效率。自开展追偿行动以来,累计追偿3300万元。

    三、做好金融领域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完善涉非涉稳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依法依规制定化解风险的政策和方案,稳妥有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止矛盾激化。依法妥善处置跨省案件,加强与其他涉案地区的沟通协调,提高案件查处效率。协助做好外省非法集件参与人信息核实工作,2023年1-6月份涉及到我县在外省参与人12人,涉及金额约8万元,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通知到参与群众,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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