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5:04 来源:全椒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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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4〕1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全椒县科技局——公开年报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全椒县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8号楼8楼803室;电话:0550-2307569,邮编:23950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科技局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优服务,将涉及公众关切的相关工作全部进行网上公开,同时按规定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我县各类科技项目的通知信息、立项信息、验收结果和资金安排,科技创新工作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27条。全年未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通过网络平台、信函等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0件,本年共办理0件,结转下一年办理0件,行政复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推进,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全椒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网页面布局、目录设置等内容进行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信息发布内容、统一信息发布格式,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主动向公众推送全椒科技创新领域重要信息、重大新闻、重大政策及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扩大政务信息公开面。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份内事”,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与科技创新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把审核程序,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审核流程,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调度推进,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结合第三方政务公开测评结果,及时发现日常工作不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严格执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关于对应分解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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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及时按照要求将政府信息送交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操作人员处,影响政府公开工作的进展。二是政策文件解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存在因缺少政策解读材料而延迟政策文件制发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深入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局机关各股室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对科技创新工作进行宣传,主动发布信息。二是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及时采用各种形式对新政策进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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