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0:53 来源:全椒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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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及全椒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全政务办20214号)文件精神,全椒县林业局编制了《全椒县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其中引用数据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全椒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服务中心8号楼,电话:0550-2302502,邮编:2395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椒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务公开办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开展工作,进一步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林业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193,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以及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政策解读27条,回应民众关切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中涉及林业工作的信息公开,畅通群众与政府部门沟通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增进群众对林业部门推进各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通用载体,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各项事业活动二是积极利用各级媒体宣传作用,让群众通过可以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及审核发布相关制度进行常态化督查,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全面性、合法性。一是严格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信息发布中涉及专有名词表述、涉及群众隐私保护等方面认真自查;二是做好“4.2.1+N”新闻发布,受疫情影响今年共召开3场新闻发布会,分别为《全椒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方案》解读并制作有图解、全椒县野生动物保护情况全椒县组织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情况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结合第三方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特别是政策解读类未能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三是信息公开覆盖范围不够。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促进学习交流,采用表现丰富的形式进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大信息公开覆盖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以上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5


    全椒县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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