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字〔2021〕24 号
关于印发《2021年县民政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股室:
现将《2021年县民政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希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 5月7日
2021年县民政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我局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主办1件,会办0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主办2件,会办5件),主要涉及养老服务方面。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21年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办发〔2021〕22号)精神,特制定县民政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椒县2021年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安排部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尊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力,不断增强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民主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办复率、满意度达到100%。
二、任务分工
(一)建设养老院(人大代表建议34号)
责任领导:梁兰兰
承办股室:养老服务股
承办人: 汪永义
(二)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011号)
责任领导:梁兰兰
承办股室:养老服务股
承办人: 汪永义
(三)关于我县人口发展现状与对策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012号)
责任领导:梁兰兰
承办股室:养老服务股
承办人: 汪永义
(四)关于重视和加强全椒养老文化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039号)
责任领导:梁兰兰
承办股室:养老服务股
承办人: 汪永义
(五)关于探索农村养老的几点建议(政协委员提案051号)
责任领导:梁兰兰
承办股室:养老服务股
承办人: 汪永义
(六)关于加强城内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政协委员提案068号)
责任领导:赵健玮
承办股室:基层政权股
承办人: 陈俊
(七)关于加快全椒康养福地建设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75号)
责任领导:梁兰兰
承办股室:养老服务股
承办人: 汪永义
(八)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努力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84号)
责任领导:梁兰兰
承办股室:养老服务股
承办人: 汪永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股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的承办工作责任机制,严格办理时限,提高办理质量。
(二)主动交流,加强联系。牵头领导和承办人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与代表和委员沟通联系,了解真实意图,明确工作思路,加强调查研究。我局主办的3件建议和提案,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认真吸纳会办单位的办理意见;我局会办的5件提案,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5月30日前要将办理意见书面送达主办单位。
(三)深入调研,办出实效。办理过程中,承办人要将办理工作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入走访群众,积极开展调研,认真分析和解决问题,切实办出效果。应解决并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创造条件能够解决的,要列入规划逐步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要诚恳地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工作。
(四)认真梳理,及时答复。牵头领导和承办人要积极研究制定办理措施,形成答复意见,对重点建议和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出面协调,确保全面落实。7月31日前,相关股室要将主办3件建议和提案,形成答复材料,连同质量评估表报送至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10月31日前,报送办理最新情况。局领导小组将定期对相关股室办理情况督查督办,对办理进度缓慢的,进行现场调度,责令限期办结;对办理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县民政局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县民政局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相关股室:
为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县民政局成立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 哲
副组长: 赵健玮、梁兰兰、顾义胜
成 员:陈俊、汪永义、顾马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顾义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顾马俐为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