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12-31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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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民政的具体指导下,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与全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履职尽责,奋力前行,充分发挥兜底保障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县民政工作任务,为全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民生保障,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围绕“8+1”,建立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开展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重点对已享受低保的三峡移民三小车下放户家庭开展年审,共清退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0591242,其中:农村851891、城市208351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养老社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出7项问题,分别制定了问题整改清单,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按要求全面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同期的每人每月628元提高到670元,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和640元分别提高到740元和680截止目前,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10476   14511人,其中:农村806911048人、城市24073463有特困供养人员2394人,其中:集中供养407人、分散供养 1987人。全年发放低保金9078万元、特困供养资金 1947万元。印发了《全椒县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从9月份起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聚焦深化改革,全力推进殡葬设施建设和乱埋乱葬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城市公益性安息堂建设,可安放格位18000个;完成清水塘城市公益性公墓二期、三期建设,新增墓穴3160个;强化10个镇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停车场、祭扫服务区、围墙等配套设施建设,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下发了《关于加强骨灰安葬跟踪管理的通知》,明确村(居)委会职责,建立《骨灰安葬(放)证》与《骨灰去向证明》前置制度,提高骨灰入墓率。全力做好省厅通报三个镇主干道沿线硬化大墓整治工作。位于一般农用地和林地上的14座硬化墓已全部拆除。截止12月底,全县火化遗体2939具,火化率100%;有2445人享受殡葬惠民政策,减免基本服务费214万元。11,全椒县民政局代表滁州市在省殡葬工作会议上作先进交流发言。

        (三)聚焦一老一小,稳步推进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工作。县委、县政府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2021年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县委主要领导就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房等问题专题进行调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过问养老服务工作,县政府月度工作例会、周工作例会,不定期听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汇报。2021年完成二郎口、古河、马厂、六镇、大墅等5所农村敬老院通过公开招投标,运营权已交由第三方机构运营;已在襄河、二郎口敬老院内建设两个失能半失能集中照护点,辐射其他八个敬老院;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已投入运营、3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已全部建成、6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完成提升改造。2021年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约1228万元;为农村低收入家庭老人发放养老护理补贴约110万元;为襄河镇70周岁以上的659人含散居特困对象、低保家庭高龄、失能、重点优抚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20元标准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约16000人次;完成90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召开了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椒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2021年工作要点、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规则等有关文件。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全县10个镇设有儿童督导员10名,儿童主任114名,实现村(社区)全覆盖71日起,启动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跨省通办、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工作,在全省率先办理了第一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跨省通办工作。

    (四)聚焦减负增效,持续推进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按照要求对村(社区)挂牌情况进行清理和规范,城市社区对外只挂3块竖牌、村对外只挂4块竖牌。持续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将南屏社区确定为市级智慧社区试点单位,城东、襄河和太平3个社区确定为县级智慧社区试点单位。4个智慧社区试点建设按照1+1+7+N总体框架建设,即1个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1个数据交换共享中心,7个智慧社区基础平台和N个特色亮点平台的标准打造1212日,完成了新一轮(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率先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微信扫码咨询服务,让群众跑腿变为信息跑路,实行一窗通办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今年以来,登记成立社会组织21家、变更审批16家,全县累计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64家。采用网上年检及实地抽检的方式,对127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对14家民办医疗机构进行分类抽检,年检合格率达82.5%。按照五同步的要求,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前,全县建立社会组织党支部38家,其中:单独党支部15家、联合党支部14家、功能型党支部9家,覆盖社会组织87家,组建率为71% 成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宣传。今年共向社会公告了1批非法社会组织,涉及2家非法社会组织。公告1批僵尸型社会组织,涉及僵尸型社会组织13个。经整治恢复正常活动社会组织4家、注销1家、撤销5家,对无法联系以及不愿整改的3家纳入信用管理。全县注册志愿服务队342家,注册志愿者99039人,占比全县常住人口的25%

    (五)聚焦为民服务,创新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开展了礼赞百年、情系地名、记住乡愁为主题的地名文化书画展。制作了海报浩气长存周家岗、编写了 龙虎山下杀日寇胜利井等红色地名故事。申报襄河镇、六镇镇 千年古镇,襄河镇已申报成功。再版了《全椒县行政区划图》,为广大群众提供最为权威、系统、准确地名信息。完成了5不规范地名整治工作,对95个地名标志进行更新、维护。完成了苏皖界边界线联检工作。

    四、2022工作安排

    (一)健全分类分层的社会救助体系。严格按照中央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持续抓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经本人申请,按照低保单人户政策纳入低保保障。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对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可给予6—12个月减退期;将特困救助供养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纳入明年为民办实事之一,安排2000万元对敬老院的房屋安全、电线线路改造、敬老院适老化改造、消防、老人床橱更新、院内环境的绿化美化、院内塑胶地面等方面进行改造。继续在襄河镇宝林社区、儒林社区、太平社区和屏山社区继续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委托第三方运营全椒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按照指导中心所承担的职能、接待人次以及开放天数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指导襄河镇、十字镇、武岗镇、西王镇、石沛镇等5所未开展公建民营的敬老院指导各镇自行开展公建民营项目。

    (三)强化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指导智慧社区试点单位完成智慧社区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的应用,提高社区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进一步开展智慧社区平台基础信息录入,完善智慧社区建设试点。继续扩大智慧社区试点工作,力争全县智慧社区试点建设达到80%,同时,打索在农村社区开展智慧社区试点。指导村和社区委员会开展进一步开展村民自治、社区治理试点和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大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

    (四)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完成城市公益性安息堂建设,申请核定收费标准,力争清明节前使用。持续加强10个镇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停车场、祭扫服务区、围墙等配套设施建设,使公益性殡葬设施更具庄重感、仪式感。继续建立《骨灰安葬(放)证》与《骨灰去向证明》前置制度,提高骨灰入墓率,指导各镇使用全省殡葬管理信息应用系统,确保全年火化率达到火化率100%,骨灰进入经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葬率较上年度提升10%以上。参照周边县市做法提高惠民殡葬补助标准,将选择公益性公墓安葬、节地生态安葬列入奖补范围。持续做好主干沿线散埋乱葬墓穴、硬化大墓拆除整治工作,严禁私自新建或翻建墓穴,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为标杆,持续把未保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实事来抓,实行经费优先预算保障,落实镇儿童督导员与村(居)儿童主任交通、通讯等工作补贴。坚持重心下移,在镇设立未保工作站、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让未保触角向镇村延伸、在镇村扎根,高质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按照民生工程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要求,严格把关审核经费发放工作,对新申请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与审批,对于已满18周岁且不在就学、走上工作岗位的及时清退。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与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并签订责任确认书。

    (六)持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完成城区部分及杨桥、高铁站区道路、桥梁的命名工作,跟进地名标志设置。持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确保边界地区平安稳定。更新完善地名数据库,更好为群众服务。持续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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