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1:07 来源:全椒县民政局
    【字体:打印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4〕1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全椒县民政局——公开年报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全椒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2号楼1-2楼;电话:0550-5182475,邮编:23950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共计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494条。其中:“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2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发布信息7条,“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发布信息21条,“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发布信息18条,“机构领导”栏目发布信息4条,“财政资金”栏目发布信息16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栏目发布信息3条, “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发布信息182条,“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发布信息6条,“招标采购”栏目发布信息4条,“新闻发布”栏目发布信息7条,“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信息11条,“回应关切”栏目发布信息22条,“监督保障”栏目发布信息5条。重点领域发布信息194条,其中“社会救助”栏目131条,“养老服务”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化,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保证政府信息以及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公开信息隐私排查力度,做到信息公开前全面审核,确保公开信息无隐私泄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务信息主要依托全椒县政府网站发布,由县政府统一管理运行,运行情况良好。县民政局根据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建设工作,不断细化公开栏目,确保信息发布更加精准有效,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利。

    (五)监督保障。

    我局畅通社会评议渠道,利用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拓宽群众监督反馈渠道,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公开要求。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结合实际制定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落实到位。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1.8365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及形式有待拓宽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性、时效性有待加强,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队伍管理,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上的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