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结果】农业农村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0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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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滁州市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商改联办【202020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督察重点和督察主要内容,在局属执法单位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局属有关科室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制定了本单位、各科室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责任追究、廉政风险点等。局属有关股室按照要求制定了抽查事项清单,认真梳理权责事项,对监管主体较多、容易出现问题的事项清单进行编制。目前共编制7个大类事项,9个子项,主要包含了农药、种子、化肥、动物防疫等方面,并及时录入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为行业监管提供支撑依据。

    二是建立“两库”。根据要求,按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为进一步落实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将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进行分离,对执法检查人员库进行了调整。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摸底,将重点监管主体及时录入监管对象库,录入经营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业务等信息

    三是完善抽查事项监管细则。及时增加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对增加的事项细化监管细则,制定年度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比例、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内容。

    四是制定随机抽查计划。随着“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上线运用,我局根据监管事项清单编制的监管细则,结合我局重点工作任务,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进行随机抽查,进一步明确了抽查范围、抽查方式、职责分工及工作步骤等内容。

    五是重视监管平台应用,促进监管良性开展。利用监管平台,坚持依法监管,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切实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020年,我局已按“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规定流程,对监管对象开展1次随机抽查,抽查企业4家,抽查结果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到目前为止“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数1个已完成抽查任务数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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