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农产品品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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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产品品质提升品牌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结合实际,制定滁州市农产品品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目标,以“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引导”为原则,以特色农业资源、产业为依托,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品质,着力打造我市农产品品牌培育推广体系,整合资源,多方联动,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农产品著名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推动乡村振兴,走出一条具有我市特色的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新路径。(一)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品牌意识,有效整合资源优势、生态优势、文化优势,适应城乡居民多样化、健康化、高端化的消费升级需求,扩大农产品优质增量供给,创新农产品品牌运营传播手段,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二)坚持政府推动。强化政府公益服务,完善品牌发展政策体系,加强品牌展示展销与宣传推介,整合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品牌培育机制,营造依法诚信经营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保护品牌建设的良好格局。(三)坚持创新驱动。鼓励品牌创建主体加强管理方式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品牌发展活力、潜力和后劲,提高农产品品牌整体实力。(四)坚持企业主体。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以品牌引领发展,实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

    三、如何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1.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着力推进“三品一标”的认证和管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控制、采收储藏运输、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农业标准体系,做到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创建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投入品技术标准和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率先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

    2.着力强化农产品质量过程监管。一是推行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实施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监测计划,扩大抽检覆盖面,将检验结果作为品牌价值评估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农产品追溯制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全面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可追溯。三是着力引进推广新品种。积极引进市场美誉度高、效益好的优质新品种,切实提升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四是通过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3.增强品牌培育意识。加快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品牌化发展意识,主动适应市场化、信息化和消费升级的要求,培育发展自主品牌。

    4.培育发展各类农产品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产品企业抱团发展,促进农民合作社(合作联社)规范提升,推进家庭农场集群集聚,形成协同打造品牌农业建设的利益共同体。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强化协作,推进联合联盟发展。

    5.加大农产品品牌保护力度。积极引导特色农产品申请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三品一标”等,着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的信誉度和知名度,整合地域资源和产业资源,聚力打造优势农产品品牌。

    6.做大做强推介平台。发挥好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农产品推介会、展示展销会、评奖评优活动以及“互联网+”等平台,加大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力度,增强品牌影响力,提升品牌美誉度。开发一系列特色旅游农产品。支持品牌创建主体组建产销联盟,协作拓展国内外市场,形成互利共赢格局。

    7.创新品牌运营传播手段。推进品牌塑造,充分挖掘我市农产品品牌的历史渊源、区域特色、民俗文化等特征,赋予生态、安全、优质、健康的品牌态度和价值主张,创新品牌策划推广手段,统筹设计宣传口号、产品包装、品牌形象,组织品牌推介活动,扩大宣传声势,提升品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增强消费者对品牌农产品的消费信心,引导生产经营者发展壮大农产品品牌。

    8.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市财政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制订农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大力招引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入驻,重点支持企业参与农产品品牌建设,奖励品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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