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事项清单】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

    发布时间:2023-05-0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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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农业农村局(9类)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 第四十七条

    2.《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条

    2

    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七条

    3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监督检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监督检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4

    农业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农业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



    5

    生猪屠宰监督检查

    生猪屠宰监督检查

    生猪屠宰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四条

    6

    肥料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肥料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肥料生产企业和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四条

    7

    兽药生产监督检查

    兽药生产监督检查

    兽药生产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8

    农药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

    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一条

    9

    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监督检查

    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监督检查

    出售、收购和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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