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4条代表
建议答复的函
倪学标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点管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针对您在提到的存在问题和建议,我县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保障措施,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片整治包保制度,把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三大片区,第一片区(武岗镇、二郎口镇、古河镇),县委政法委书记牵头;第二片区(襄河镇、六镇镇、马厂镇、大墅镇),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第三片区(十字镇、石沛镇、西王镇),县委组织部部长牵头。完善县领导联系镇制度,包镇县领导牵头督促,全面落实各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同督导、同落实。各镇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
(二)加大保障力度。“十四五”期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实施以奖代补政策,采取先干后补、多干多补、不干不补的原则,奖补额度依据示范点建设项目决算审计金额及考核验收评分结果确定。
(三)统筹项目融合。未来五年我县将继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将农村污水、垃圾、改厕建设整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污水、垃圾、改厕运维经费保障措施上,细化长效管理方式,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减少村级管理负担。
(四)细化奖惩机制。实施全县农村生活垃圾PPP项目奖惩机制,扣罚资金一并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各镇每月对保洁公司考核扣罚的资金按照扣罚多少奖补多少,直接划归镇财政,专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后续的长效管理开支;各镇年终综合考评在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建设点、自然村庄“五清一改”清洁行动长效管护及示范点建设工作中获得优秀、合格等次的镇分别给于15万元、10万元奖励专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社会事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550-5013146
全椒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