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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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乡村振兴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椒县乡村振兴局

                    202354

     

     

     

     

    2023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重点围绕监测不及时不全面、帮扶不到位、风险消除不够稳定等突出问题,我县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动员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和基层网格员等力量,逐户逐人逐项开展入户走访排查,查实找准三落实一巩固各个环节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举一反三、彻底整改。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实事求是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及时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县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集中排查。

    三、排查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今年滁州市确定2023 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7900 元,并以此开展排查。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镇村、监测对象空白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以及相对偏远山区等区域。要突出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户、近两年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特别关注整户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此后,要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结合部门监测预警信息,常态化的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提升、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失,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各镇梳理上报,由县局统一汇总向省局申请;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三)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对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要按照《工作指南》 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四)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的 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一般脱贫户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即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特别是对新增监测对象按照规定在 10 天内制定了帮扶措施并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和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大数据平台);是否对稳定脱贫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服务性措施并落实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帮扶政策;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根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排查中发现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 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要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旱涝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县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防范预案,提前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教育、住建、水利、残联、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适时开展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六)核实核准基础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   上,要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要着力提升系统数据质量,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要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的问题。要排查信息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如务工信息、在校生状况、健康状况、劳动技能等。按照统一要求,采集补充录入全国信息系统新增各类指标。

    (七)排查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结合入户走访,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 产业、就业、兜底保障、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以及乡村建设(包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农村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方法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及培训( 5月10日前完成)。县级结合实际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县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照排查内容,明确工作要求,解读相关政策和《工作指南》。各镇要根据工作任务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对参与集中排查的所有工作人员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排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 集中排查,采集信息( 5月底前完成)。各镇要按工作方案和要求,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及基层网格员等,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由县级牵头联合应急、民政、医保等13家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数据比对,适时推送预警信息,落实行业帮扶措施。

    (三)排查问题,全面整改( 6 月 20 日前完成)。各镇要把集中排查发现问题与2022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制定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实效。

    (四)及时录入,完善数据( 6月20日前完成)对排查中发现的需变更的数据,各镇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监测对象清退的,各镇及时上报由县局统一向省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由省局统一组织开展回退” “清退系统操作。

    (五)总结经验,提交报告( 6 月 25 日前完成)。各镇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形成集中排查自查报告,经镇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刘广卫;联系电话:0550-5011959;邮箱:qjxfpb@126.com )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各镇及县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问题。要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排查责任体系,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按时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工作。

    (二)优化工作方式。各镇村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全面落实农户一户一码。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推进完善网格化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四级网格作用,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排查,拓展完善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三)加强督导推进。各镇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根据工作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派单销号督促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到位。县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派出督导组开展调度和实地督导,帮助基层发现并解决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行动中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四)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踔厉奋发五提升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搞层层加码,不得借排查工作随意搭便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基层与部门协作,依托全国信息系统和省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利用民政、医保等相关行业部门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附件1: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表.xls

    附件2:2023年集中排查及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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