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0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30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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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7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市农业农村局:

    叶圣陶代表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的建议》(第7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

    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一村一品,一村一特色,一村一风格,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新一轮的村庄规划,全面摸清各村实情,按照5-10年发展计划,充分考虑发展方向,预留发展空间,根据村庄的不同特点,以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为重点,突出乡村特色,尊重农民意愿,在新一轮的规划上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尚不明确5类对全县村庄进行划分,对照不同类型,采取不同方式的整治措施。

    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创建活动

    我县“十四五”期间,将注重循序渐进,突出示范引领,体现地域特色,继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对照《全椒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六化”要求扎实开展示范点建设,计划在2021-2025建设143个左右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建设持续缩小城乡差距。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统筹项目融合。未来五年我县将继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将农村污水、垃圾、改厕建设整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污水、垃圾、改厕运维经费保障措施上,细化长效管理方式,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减少村级管理负担。

    二是细化奖惩机制实施全县农村生活垃圾PPP项目奖惩机制,扣罚资金一并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各镇每月对保洁公司考核扣罚的资金按照扣罚多少奖补多少,直接划归镇财政,专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后续的长效管理开支各镇年终综合考评在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建设点自然村庄“五清一改”清洁行动长效管护及示范点建设工作中获得优秀、合格等次的镇分别给于15万元、10万元奖励专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突出抓好宣传发动

    “十四五”期间,我县将突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在环境整治及示范点创建中宣传工作纳入月度和年终考核,旨在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和村民理事会作用,调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凝聚形成推动落实的强大合力。严格要求各镇在工作中组织各类活动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村民踊跃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营造上下互动、社会共建、人人动手、全民行动的声势氛围,真正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实现“自己的事自己干、自己的庭院自己清、公共的区域大家修”的良好局面。

     

    办复类别: A

    联系单位:全椒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50-501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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