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24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20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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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 024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姜雪峰代表:

    您在县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打造田园综合体,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选取典型

    2017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这些表述中,明确了田园综合体的建设主体、具体内容、实施路径,而且非常谨慎,“支持有条件的乡村”,而不是“全面推开”。

    自从田园综合体2017年作为乡村新型产业发展的亮点措施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之后,许多地方在大力发展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田园综合体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

    园社区为一体的乡村综合发展模式,目的是通过旅游助力农业发展、促进三产融合的一种可持续性模式。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20175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以下简称《试点工作通知》),明确自2017年起,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在全国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试点。试点省份建立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项目县(市、区)成立以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部门牵头落实,发改、环保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统筹组织试点项目申报实施工作。试点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以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按照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择优选项。财政部有关通知和意见,对试点基本原则、重点建设内容、立项条件、扶持政策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

    虽然我县没有纳入全国试点,但也在发挥基础、区位、产业等优势,逐渐摸索打造田园综合体,主要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特色产业发展、县域旅游、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增减挂等项目和工程打造一批产村融合的初具雏形的田园综合体,如:襄河八波村的整村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整村建设集中安置点,打造了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大墅镇刘兴村整治农村民居环境,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成功打造全国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示范区;二郎口镇广平村一方面通过发展稻虾综合种养产业,提高农民增收能力;另一方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实现村民安居乐业。下一步,如果上级遴选田园综合体典型时,我县将积极申报。

    二、关于完善配套

    您提出对田园综合体项目周边道路、酒店、商业等各项基础配套完善,对于做好田园综合体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县实际工作中,十分注重设施配套,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平整土地,建设田间道路、涵闸沟渠和泵站;在新村建设上,完善村民服务中心、农民活动中心、购物中心、幼儿教育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修建道路、供排水、电力甚至燃气等配套设施,实现农田标准化,村庄硬化、绿化、美化、亮化,便捷、舒适。您提出尽快开通合宁高速全椒中道口,并开通与南京的快速通道等建议,县交通部门正在落实,其中,合宁高速全椒中道口(原城东收费站)建设已经完成招投标,正在施工,计划明年 6月完成;开通与南京的快速通道,因涉及“三区三线”土地征用,近期实施难度很大。

    三、关于发展品牌农业

    您提出对特色农产品予以财政补贴,对新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特色农产品,额外一次性给予申报主体现金奖励的建议,经研究,现在条件不成熟,待条件成熟后再实施。目前,我县已经对获得“三品一标”的农产品给予了一次性补贴,有机农产品每个产品补贴3 万元,绿色食品每个产品补贴2万元,无公害农产品每个补贴1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每个产品补贴5万元。

    四、关于打造特色节日

    您提出定期举办农业相关的活动,例如每年搞一次秋收节,农产品交流会等,营造氛围的建议很好。近年来,我县结合地域特色和农业特点,经常举办农业节庆活动,如:今年举办了大墅桃花节、马厂羊肉面节、西王牛文化节、二郎口龙虾美食桃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在9月份还要举办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以后还大将大力挖掘民俗文化和农耕文明,结合现代元素,举办农业农村节庆活动,形成月月有节庆,天天赏美景。I当然,有举办农业节庆活动时,田园综合体将是重要场所,通过举办农业节庆活动,打造现代农业农村新文化。

    五、关于推进电子商务

    您提出的“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鼓励开拓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对在本地注册的经营主体运用电商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的,按照销售额等标准进行经营补贴。”的建议,我县由县商务局牵头实施。

    六、关于奖励规模经营

    您提出的“经营主体在本县区域范围内进行规模化发展,如发展规模农业,种植农作物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的予以奖励;对于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企业进行税收、政策扶持。”的建议。我县2018-2020年在发展稻虾连作上,对新增100-500/亩的,奖补150/亩,对新增500-1000亩的奖励200/亩,1000亩的以上的奖励250/亩。今年,我县使用省财政资金对本县范围内30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指从事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生产单季300亩以上,承担种植生产主要风险的种植农户或其他各类种植主体,为实际种粮者)进行补贴。对于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企业按照签约协议进行税收、政策等扶持。

    七、关于加大金融扶持

    您提出的对从银行贷款,用于发展田园综合体及周边相关配套建设的企业,予以融资方面的政策支持,并按一定的比例给予贷款贴息。”的建议。目前,对新型农业主体发展现代农业,各级政府出台了一些政策举措,比如,梳理新型主体名录、金融需求,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对接,具体可与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您提出的七条建议非常具体,对打造田园综合体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但打造田园综合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众多,投入巨大,模式多样,还要机制体制创新。您提出的一些建议已在实施,还有很多建议因条件限制,不能实施,请您谅解。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梳理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学习先进地区的方法,深入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工作给予支持。

     

    办复类别:C

    联系单位:全椒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50-5036621

                              

                                全椒县农业农村局

                                20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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