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6:37 来源:全椒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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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现将全椒县气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累计统计,统计期截止2021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全椒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经一南路56号,电话:0550-5012526,邮编:239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县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椒县气象局积极主动承担部门主体责任,理清重点任务清单,围绕社会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领域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实效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全年主动公开263件。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县气象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公开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气象局政务公开平台日常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加强气象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杜绝个人隐私以及泄密等事件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更新和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公开制度,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气象局2021年工作要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政务公开考核评议等制度,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股室并认真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督促整改,对县政务公开办开展的工作考核要求落实的整改事项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县气象局未发生社会评议产生的问题以及责任追究情况。深入分析研判,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培训和督促, 广泛接受群众建议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得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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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获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有些方面尚有不足:一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图解、视频等政策解读新形式发布信息较少,尤其是图解制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存在部分信息迟发和漏发现象;三是气象政策公开推进情况不够深入,有待以后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压实股室责任,及时有效发布信息,增加图解和视频等新形式信息发布占比,提高图解质量,加强财政政策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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