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员初审、办公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流程,确保稿件质量,保证新闻信息顺利发布。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结合第三方政务公开测评结果,及时发现日常工作不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分别列入中心目标绩效考核。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各部门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全椒县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5号楼320室,电话:0550-5012482,邮编:239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人社局在人事变动后,及时对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信息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监督县人社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了具体经办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协调、统筹推进。
截至12月底,县人社局在全椒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 其中重点领域包括“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栏目主动公开信息260余条。信息发布量与质量较2019年度相比逐步提高,消除空白月、空白栏现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适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20年,县人社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群众知情权,畅通群众与政府及部门沟通渠道,及时、全面、高质量发布重点领域信息,打造阳光、透明政府,使群众对政府推进的各项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与政府网站、政府新媒体联动,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知晓度。
(四)平台建设。
2020年,县人社局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更新和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公开制度,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做好办事大厅政务公开工作。各窗口单位从深化政务服务着手,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和告示板等宣传平台,全面公开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政策解读、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给办事群众提供了一目了然的办事指引。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
一是载体宣贯。县人社局主要通过人社微信群、QQ群、政务公开栏及广告机、LED显示屏、政务微博、信息公开网等多种渠道切实抓好宣贯工作。
二是会议宣贯。7月2日县人社局组织局属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业务人员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暨新《条例》培训会),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沙浩主持,会上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就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2020年,为做好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将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落实,10月29日上午,全椒县人社局在局二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启华主持,工伤股、职建股、就业中心、养老中心等7个部门具体业务人员参会。截至目前,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两个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更新信息200余条。
(六)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员初审、办公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流程,确保稿件质量,保证新闻信息顺利发布。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结合第三方政务公开测评结果,及时发现日常工作不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分别列入局属各部门目标绩效考核。
(七)创新举措。
2020年,人社系统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拓展网上办事范围,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调整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公开面向社会公众的审批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
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10个企事业和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10个“一件事”,包括:企业招用员工、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创业、职工退休、申领工亡人员待遇、退休人员过世、申领社会保障卡等),推动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加强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建立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贯彻落实人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服务平台基本建设、数据基本共享。建立和实施人社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完善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1 |
3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县政府办及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分工上有了进一步的明确,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新较快,内容变动较多,局属各部门对新时期政务公开发布的要求、规范学习还不够。二是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加强。三是部分股室、二级机构业务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1年,县人社局将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始终不渝,坚持不懈,全力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加强交流和培训,做好机关各股室及局属二级机构业务人员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安排部署好有关工作,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考核好工作成效,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