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0:57 来源:全椒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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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社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全椒县人社局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5号楼320室,电话:0550-5012482,邮编:23950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县人社局根据《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对照目录清单要求等论述在全椒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让相关群体及时了解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人社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县人社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未接到相关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原则,加强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通过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专题专栏,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知晓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全年共发布32条信息;二是在全椒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本级栏目,全年共发布65条信息;三是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重点领域,两栏目全年主动公开信息570余条;四是在全椒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全椒县人社局部门栏目,全年共发布430余条信息。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县人社局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具体经办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将日常读网与第三方监测相结合,不定期开展检查,进一步明确内容审核、保密审核等职责。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3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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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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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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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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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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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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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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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目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依靠局办公室具体业务工作人员来推动,局属各业务部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参与性不强,工作较为被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水平还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认识不深,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公开质量有待提升。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认真谋划政务公开年度工作安排。做好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定期调度,提高局属各部门的主动公开意识,压紧压实公开责任。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特别是新条例的宣传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以上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2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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