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全椒县政务中心5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兴道 职务:局长
被申请人:滁州腾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大墅镇育才路36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杨欢 职务:法人
案 由:拖欠工资
对被申请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已于2022年6月27日依法对被申请人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全人社监理〔2022〕10号),并于2022年7月2日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我单位依法于2023年1月9日进行催告后被申请人至今一直未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理:
责令滁州腾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立即足额支付胡业青、范圣华、沈从珍等47人工资共378761.4元。
1、申请人、被申请人有关材料;
2、《行政处理决定书》(全人社监理〔2022〕10号);
3、《强制执行催告书》(全人社监催〔2023〕2号);
4、其他。
(行政机关盖章)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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