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执行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3-11-1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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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椒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址:全椒县政务中心5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胜荣   职务:局长

    被申请人:江苏通州二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206121387355951

      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900

    法定代表人:周志明   职务:董事长

      由:拖欠工资

    对被申请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已于2023420依法对被申请人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全人社监理〔20233号),并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我单位依法于20231023进行催告后被申请人至今一直未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理:责令江苏通州二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立即足额支付邰英峰、黄明等4人工资合计37000

    1、申请人、被申请人有关材料;

    2、《行政处理决定书》(全人社监理〔20233号);

    3、《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全人社监催〔20238号);

    4其他。

    (行政机关盖章)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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