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执行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3-02-1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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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椒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址:全椒县政务中心5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兴道   职务:局长

    被申请人:滁州腾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大墅镇育才路36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杨欢     职务:法人

      由:拖欠工资

    对被申请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已于2022627依法对被申请人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全人社监理〔202210号),并于202272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我单位依法于202319进行催告后被申请人至今一直未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理:

    责令滁州腾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立即足额支付胡业青、范圣华、沈从珍等47人工资共420846

    1、申请人、被申请人有关材料;

    2、《行政处理决定书》(全人社监理〔202210号);

    3、《强制执行催告书》(全人社监催〔20232号);

    4其他。

     

    (行政机关盖章)

        20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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