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脱贫政策

    发布时间:2020-04-0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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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351”兜底保障、“180”补充医保、安徽省内正规医疗机构、严格转诊、住院免收预付金、“一站式”结算、代缴医保、家庭医生签约“应签尽签”。

    (一)代缴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保,其个人缴费部分,自2017年起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

    (二)实行“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三保障”是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种保障。“一兜底”是指“351”兜底保障。即:1个年度内在安徽省内的县内(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10个镇卫生院)、市级、省级正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超出部分合规医药费用由政府兜底。“一补充”是指慢性病门诊“180”补充医保。即:贫困慢性病患者(持有慢性病证)1个年度内在安徽省内正规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医药合规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再报销80%。

    (三)住院免交预付金,报销“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患者住院时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即时结算,出院时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

    (四)免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严格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政策,常年不在家无法履约人群不签、身体健康没有签约需求人群不签,履约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确保履约按时到位。

    (五)慢性病证办理相关规定。慢性病病种有严格限制,诸如:腰疼、肺炎、腿疼等病均不在慢性病证办理病种内。办证所需材料:二级以上医院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化验报告等相关病历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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